日前,英国法律监管机构提议,自动驾驶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内的驾乘人员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事故责任方将是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企业或车企,他们将承担交通事故的法定责任。
英国法律监管机构表示,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发生自身的技术错误导致交通事故,车主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这还包括超速和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上述提议是为了提升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接受度,提议的重点是在鼓励创新和发展的同时确保安全和问责制。自动驾驶会彻底改变出行模式,让日常出行更安全、更轻松、更环保,英国政府一直在鼓励开发这项技术。
目前,完全自动驾驶汽车还尚未在英国获得合法地位,英国允许支持车道保持技术、可双手脱把驾驶的车辆在高速拥堵期间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60公里/小时。
而在国内,今年两会上李书福和李彦宏也都带来了各自自动驾驶以及无人驾驶的立法议案,希望能填补国内智能驾驶方面的法律空白,应该也会将未来如何进行事故的判决起到推进作用。沃尔沃虽然是自动驾驶阵营,但是也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说未来一切沃尔沃的无人驾驶汽车出事故,将由他们公司全权负责。
而且在你提到的几个角色里,应该还要再加一个,是保险公司。因此巴菲特就预言无人驾驶可能要搞垮保险行业,想想也有可能,可能后果会比较吓人。
国内针对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我们只能追究生产车或者销售者。但问题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多是人为的,要生产车或者销售者承担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这是不合常理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则只规定销售者和制造者。运输者、仓储者在运输、仓储产品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缺陷,将其也列为赔偿义务主体是正确的,但与制造者、销售者相比较,应为第二顺序的赔偿义务主体。
无人驾驶虽然看起来很炫,但要实现应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感兴趣可以交流,小书童目前主要在研究智能汽车及车联网,主要是信息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