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无疑是一个被互联网主宰的时代。
互联网以其便利性、广泛性,强力攻占了人类的心智。很快,人们在沦陷的同时,也欣然认可并接纳了它。无论是给工作带来的高效,还是从中获取信息的快捷,或是层出不穷的内容,都有足够的引力让我们游离其间乐此不疲!……互联网的好处,自不必多说。
当然,万物有利亦有弊!
网络给我们工作和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有它不好的一面,甚至有些地方是灰暗扭曲的。诸如网络游戏、直播打赏、刷量控评、造谣攻击等等,更有灰色地带的网络赌博、网络放贷。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我,很难理解直播打赏这一操作,不明白那些主播到底输出了什么价值,使得那么多少关注并不遗余力的挥金赞赏。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巨型媒介平台,所有好的不好的都将参与进来,继而放大并渗透到各行各业!比如互联网以社交优势催生了独特的粉丝文化,伴随而生的粉丝经济又促进了文娱饭圈、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
众所周知,粉丝文化具有不计成本的盲从性和泛娱乐化特性,粉丝经济对一个行业地影响也是消极的。看看今天的娱乐圈、直播业,说乱象丛生一点都不为过。
追本溯源,今天文娱圈和网络直播之所以能够畸形发展,与一个群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群体就是低龄网络参与者。
据统计,我国网民总量为9亿人,其中有2.3亿是学生群体,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如果加上有充足的时间条件,这个数据要翻一翻,那就是说有一半网络用户是低龄人群,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我们知道,低龄网民都是一些未成年的学生群体。他们的特性是:处于青春期,心智尚未成熟,对事物缺乏甄别能力。他们爱幻想,期待榜样的力量,寻求认同和归属感。当然这些心理我们成年人也会有,但未成年会更不计后果、更疯狂一些。不然怎么会有“16岁女孩打赏主播,55万挥霍一空”,“熊孩子打赏主播12万,父母报警求助”这样的事屡屡发生呢!
低龄互联网参与者更具有渗透力,凝聚力,他们已经从网络文化传播者变成文化缔造者,形成了比粉丝文化更宽泛的文化氛围,我们姑且称它为“低龄网络文化”。当然,这种文化是不成熟的,没有逻辑性的,甚至是野蛮的,畸形的!
既然是一种文化形态,就会有输出,就会被利用。资本是最会把握一个群体的情绪的,是不会放弃一切流量变现的机会的,他们就会时不时制造诸如“倒奶事件”,“刷量评控”,“造谣攻击”等等。于是乎,就促成了今天偶像剧、真人秀层出不穷,也促成了网络直播的骚首弄姿花样百出等畸形产业!
要平衡网络的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光靠一些呼吁性的文章和经济处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完善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