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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6 日,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曝光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
一个 17 岁小伙,利用黑客手段,让为 5000 余万用户提供服务的航空系统“停摆”4 个小时。而他的下场,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小伙为躲避疫情着急回国买不到机票心生不满
据了解,2020 年 6 月初,17 岁的小陈因新冠疫情被强制留滞在国外疫情重灾区。在境外无法买到回国机票,他产生了不满情绪。
冲动之下,他在境外网站购买攻击套餐,利用 DDOS(黑客通过远程控制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资源,对目标发动高频服务请求,使目标服务器因来不及处理海量请求而瘫痪)等攻击手段,多次、持续攻击南航客票等计算机系统。
黑客非法入侵南航系统
此次黑客入侵,航空公司对外服务网络全部瘫痪。为 5000 余万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四小时,给航空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负面网络舆论评价。
黑客入侵系统进行流量攻击
同年 7 月,归国的小陈在广州一酒店办理解除隔离手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2、DDoS 攻击是什么?
很多人好奇,这次攻击使用的技术 DDoS,到底是怎么一回事?DDoS 攻击,全称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attack,翻译过来也就是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
它的攻击方式就是短时间内向网站服务器发送大量请求,消耗网络带宽或系统资源,导致网络或系统不胜负荷,然后发生瘫痪。
形象一点来说,就像是一堆人恶意冲进了一家商店,但是什么也不买,还让原本想购物的人进不来。
DDoS 攻击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攻击方式,技术上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相关产业链,有专人写源代码,对硬件要求也不高。
3、法院: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小陈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小陈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小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判决小陈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缴获的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小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 年至今,境内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外航空限行政策与疫情防控要求各不相同,且不断变化调整。
纵归国心切、纵“一票难求”,也应通过正常途径购买机票,购买不到机票时,应通过寻求使领馆帮助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非剑走偏锋,在危险的边缘试探。否则稍有不慎,便可能是违法犯罪、贻误终身、自食恶果。
本是一名努力上进的青少年,但却因为图一时之快“泄愤”,触犯了法律,耽误了大好前程。
考虑到小陈实施犯罪时未成年,案发时情境特殊,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后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的一贯情况等方面,予以从宽处罚。
法庭上,小陈虽有悔罪态度,怪自己年幼无知。但是,受疫情影响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出处:整理自公众号中国青年报、新智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