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据了解,微信“青少年模式”于2020年10月上线,用户可以在“我-设置-青少年模式”开启后体验。
青少年模式开启后,使用微信小游戏、小程序、视频号、公众号、搜一搜、看一看等功能,会受到一些保护限制。
今年5月,微信团队对青少年模式下的支付保护进行了全面升级。在青少年模式下,Q币充值、微粒贷、理财通、信用卡等功能也将不可使用。
今年6月,微信青少年模式保护能力再升级,设置了该模式后,青少年只能在微信视频号观看平台精选的适合青少年的内容,也无法在视频号直播间进行打赏。
此外,微信还充分考虑到外部链接风险的不确定性,在青少年模式下对外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用户点击后无法正常打开访问,会提示“青少年模式下该内容不可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