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个领域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大大的提升了人们生活的便利性,包括打车、外卖、出行等各种方面,但是大数据杀熟的现象却逐渐增加。
大家发现,经常使用某个APP,自己下单购物或者预订酒店机票的价格比“新手”贵。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
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此外,官方还表示,长期以来一些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令人深恶痛绝。
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享有人格权益,并确立了处理个人数据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准确完整和确保安全原则。
其中,‘’最小必要”指的是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
同时,条例中还指出,为严厉打击个人数据侵权行为将加大对违规处理个人数据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每处理一个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拒绝用户撤回授权等限制自然人行使数据权益的违法行,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