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大数据杀熟,购买过高价商品或服务吗?
围绕平台经济与大数据领域,一个有重大意义的指南出台了。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该指南出台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
近几年来,一些知名的大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如果再拿具体场景来解释一下,下面的场景,很多人或多或少会遇到过:
同样的商品服务,就像我们很多人最经常使用的网上订酒店或机票,购买电影票,购买旅游产品服务等等,苹果手机用户购买价格就比安卓手机用户高,老用户购买价格比新用户购买价格高等等。
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及服务。这方面的例子其实也有很多:
一些大的互联网平台,有平台及数据的优势,对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相关厂商的产品或服务,需求量奇大无比,如果达成合作协议,也能帮这些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
于是乎,当这些有垄断优势的平台开出一个供货的超低价,甚至低到了吐血赔本,很多上下游企业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局面:
从还是不从呢?
如果从了,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能坚持多久呢?
如果不从,失去了这个大买卖,自己不做,总有胆子大的企业为了眼前先存活下来,不惜一切代价答应所有的公平与不公平条款。
相信,有很多企业的负责人,经历过如此尴尬与纠结的局面,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吧?
从根本上来看,这些平台就是利用平台积累的大数据优势,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对新老交易、新老用户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大数据杀熟)。
所幸,这次出台的指南,针对这些我们经常遇见的类似问题,都有提及。
其实,早在2018年12月的时候,“大数据杀熟”这个词汇就已经当选为2018年度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只不过,这个问题,一直在热议,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另外,在2020年8月20日的时候,文化和旅游部也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明确了,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或许,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期间,出去旅游的你,已经享受了这项规定,避免了被宰的命运,只是不知道背后的这些故事而已。
如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正式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这项指南的出台,对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以及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非常强的正面指导意义。
这就意味着一些大的互联网平台,滥用平台和数据的行为要被监管了。
在东方林语看来,对我们消费者来说,还有比这更值得鼓掌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