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作为推进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促进我国科学源头创新,支撑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无论是从国家战略层面还是学术研究层面,仍缺乏对我国主要科技创新平台总体情况的比较分析和综合考察。为此本研究针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5个主要的科技创新平台,从更为宏观的视角考察我国上述科技创新平台的分类特征及总体分布情况。
进入21世纪,中国在经济加速融入世界的同时,也面临着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科技竞争。为了积极回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与日益激烈的科技竞争,我国于2006年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要“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2017年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指出,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可见,我国的一系列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科技平台)作为推进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已成为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力量。
当前,世界各国在科技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对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也愈发重视,这就对支撑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的科技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等原因,现有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突出,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为此,国家正在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整合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58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5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6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7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13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这些科技平台分布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领域,由不同部门管理,具有不同的依托单位性质。我国现有研究已分别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科技平台进行了单独或比较分析。但无论是从国家战略层面还是学术研究层面,目前仍缺乏对上述科技平台的综合分析和考察。因此本研究着重从更为宏观的视角来考察我国科技平台的分类特征及总体分布。
1 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
1.1数据来源
从科技部、发改委、中科院官方网站以及相关公开文献信息中收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科技平台自建设以来至2016年底的平台名称和依托单位的数据。并通过网络搜索引擎逐条查询1019个科技平台的相关信息(根据2018年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调整为253个),共收集建设年份、学科或技术领域、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单位性质等数据8152条。
1.2 分析方法
本研究目的是把上述5类科技平台放置于一个维度上考量,其难度在于评估指标数据不足且难以获取,这也是此类研究鲜少有报道的原因之一。因此本研究尝试通过有限的评估指标来考察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的综合情况。首先我们选取总投资规模、经费支持力度、开放合作机制以及对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等四个方面作为评价指标,并按照“客观指标”的权重高于“主观指标”的赋权原则分别对各指标赋予权重比例,然后结合多位专家经验对5类科技平台的各项指标在1到10的评分范围内打分,最终计算得到各类科技平台的权重得分。科技平台的权重得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科技平台对于本行业科技创新的价值或影响力,而一个地区的权重得分总和能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地区科技平台的总体实力和影响力。计算方法如下:
式(1) 科技平台权重得分=总投资规模评分×0.4+经费支持力度评分×0.3+开放合作机制评分×0.2+支撑创新作用评分×0.1
指标评分的依据主要包括:在总投资规模方面,投资规模的量级越高,赋予的指标得分越高。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项目总投资规模为数亿元的量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投资规模整体上比上述平台略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投资规模为数十亿元的量级;在经费支持力度方面,经费来源越稳定,赋予的指标得分越高。国家重点实验室具有国家财政给予的稳定专项经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科技部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托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则由国家财政按照总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支持。在开放合作机制方面,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中包括用于支持实验室开放课题、组织学术交流合作的开放运行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向社会开放、共享共用的工作机制,开放合作程度越高,赋予的指标得分越高。由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个科技平台在功能定位、任务目标、总体投资规模、开放合作机制等方面较为一致,本研究中将三者赋予相同的评分。根据上述依据,结合专家经验评分最终得到各科技平台的评价指标得分(表1)。
本研究运用Excel、R语言程序进行数据分析和绘图。本研究不涉及港澳台数据,由于西藏地区没有上述科技平台,故未进行统计分析。
2 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的分类特征
依据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应科技平台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我们从不同维度和视角对我国主要科技平台进行比较分类,从而更为清晰地体现出不同科技平台的特征。从平台类型来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属于国家公共设施,而其余都属于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属于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属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
从宏观管理部门来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主要负责设施的建设管理,并会同财政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负责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和退役,以及依托设施开展的科研工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工程中心有关政策文件,指导、组织工程中心的审核、评估等工作。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科技部管理,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建设和运行、组织评估检查等工作。
从资金来源与用途来看,国家重点实验室由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提供建设期间的条件保障,并配套有中央财政专项经费长期稳定支持其运行,且经费支出项目范围较大,经费使用相对灵活。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由国家投资建设,地方政府、主管单位、依托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并由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主管单位等部门支持依托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经费则由国家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或补助。
从科学研究的目标和项目规模来看,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侧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另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通常建设规模巨大、参与人数众多、投资庞大、有较高社会影响力,主要进行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更侧重完成重大科学目标和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国家重点实验室通常涉及学科相对单一,参与人数相对较少,资金投入规模相对较小,更侧重学科理论与技术前沿的突破与创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则侧重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其科学研究的目标更贴近市场需求,项目规模则与依托单位的综合实力和相应的总体投入有关。
3 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的总体分布
3.1 我国主要科技平台总体权重的地区分布
我国主要科技平台总体权重得分(五类科技平台权重得分的加总)为3626,各地区权重占比范围在0.1%和28.5%之间(图1)。以排名前10%和前50%的节点作为两个分界点,可将不同地区可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包括北京、上海和江苏(图1紫色柱),权重得分分别为1035、382和244,占比分别为28.5%、10.5%和6.7%,三者权重得分合计为1661,占总体的45.8%。第二梯队(图1蓝色柱)依次包括广东、湖北、四川、陕西、山东、辽宁、天津、浙江、湖南、安徽、吉林和黑龙江,权重得分合计在67~191之间,权重得分合计1516,占总体的41.8%。第三梯队(图1黄色柱)依次包括甘肃、重庆、河南、福建、云南、河北、贵州、江西、山西、新疆、广西、内蒙古、宁夏、海南、青海,权重值合计450,占总体的12.4%。
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可以看到,东部10个省份中,福建、河北、海南为第三梯队,其余省份都在第二梯队及以上;对于中部6个省份,湖北、湖南、安徽位于第二梯队,而河南、江西和山西位于第三梯队;对于西部12个省份,四川和陕西位于第二梯队,其余为第三梯队;东北地区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均位于第二梯队。
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来看,长江经济带覆盖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地区中,上海和江苏位于第一梯队,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和四川位于第二梯队,其余地区位于第三梯队;长江经济带下游的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权重得分合计814,占总体22.5%,且均位于第二梯队及以上,科技平台的分布较为均衡;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中的广东,其科技平台权重得分为191,占总体的5.3%,排在第二梯队的首位;京津冀的科技平台权重合计1183,占总体的32.6%,但其分布均衡性较弱,北京、天津、河北分别位于第一、第二和第三梯队。
3.2 各地区不同类型科技平台的权重分布
图2显示了每个地区科技平台权重中不同类型科技平台的占比情况,并标注了每个地区中占比最高的科技平台类别的数据。对于第一梯队,北京、上海和江苏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点实验室权重占比最高,在42.7%~47.0%之间。对于第二梯队的12个地区,四川和安徽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权重占比最高;山东和湖南的科技平台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权重占比最高;第二梯队中其余9个地区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权重占比最高。对于第三梯队的15个地区,甘肃、重庆、福建、山西等4个地区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点实验室权重占比最高;云南省的科技平台中国家工程实验室占比最高;河南、河北、贵州、江西、新疆、广西、内蒙古、宁夏、海南和青海10个地区的科技平台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权重占比最高,其中宁夏、海南和青海仅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因此其占比为100%。
3.3 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的主管部门分布和依托单位类型分布
从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综合权重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的分布情况来看(图3),70.0%集中在中央管理部门,30.0%分布在地方管理部门。其中,由中央管理部门主管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点实验室权重占比最高,为53.4%;而由地方管理部门主管的科技平台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权重占比最高,为58.5%。
从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综合权重在不同依托单位类型之间的分布情况来看(图4),75.5%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24.5%分布在企业中。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建设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点实验室权重占比最高,为51.7%,其次是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18.6%;企业承担建设的科技平台中仅包括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其权重占比分别为51.1%、26.2%和22.7%。
图3和图4的结果显示,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综合权重在不同主管部门间的分布情况与在不同依托单位类型间的分布情况十分相似。我们进一步分析科技平台依托单位类型和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发现,中央管理部门主管的科技平台权重中,89.7%分布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而地方管理部门主管的科技平台权重中,57.6%分布在企业(图5)。
4 总结与展望
本研究通过将我国五类重要的科技平台放在同一个维度上来观察分析,具体结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是我国主要科技平台的地区分布具有明显的梯度分化。从地区之间的分布来看,第一梯队北京、上海和江苏三地科技平台权重占了总体的45.8%,其中北京更是占据了总体的28.5%。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来看,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三个区域中,京津冀区域的科技平台在总量上最高,但京津冀三地分别位于三个不同梯队,均衡性较弱,不利于区域创新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在总量上不及京津冀地区,但其三省一市科技平台权重总量均位于第二梯队及以上,较好的均衡性使其在依托科技平台支撑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方面具有巨大优势。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广东,科技平台权重总量排名第四位,且不同科技平台类型间的分布较为均匀,一方面得益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科技人才和创新活力,另一方面得益于近十年间广东省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方面的大量投入。考虑到近年来我国经济中心不断南移的趋势,加之国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广东省在建设高水平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方面具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其在科技平台建设方面势必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
二是我国科技平台的地区分布特征与不同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类型分布特征显示出很强的相关性。已有研究显示,近一半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因此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和陕西等教育部直属高校较多的省份在科技平台权重总量上显示出了优势。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四川、安徽和山东三个省份,其中四川和安徽两省的科技平台中,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权重占比最高,约占总体的40%左右,显示出两省份在依托大型科研设施开展基础前沿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山东省的平台权重集中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平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合计权重占比为76.5%,侧面反映出山东省科技平台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的优势和特点。
三是中央部门管理的科技平台在权重总量上约为地方管理部门的2.3倍,近90%的科技平台权重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公共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更适于从事研究期相对较长、投入较大、风险较高的基础前沿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并通过科技成果的溢出效应促进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地方管理的科技平台则侧重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更多地由企业承担建设和运营,从而能够更加灵活、高效地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发展。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依靠科技创新,国家对科技创新也越来越重视。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这充分体现了科技平台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可以预见,科技平台作为国家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将在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未来如何形成更加开放有序,重点突出、特色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将成为推动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命题之一。
参考文献:略
作者:邸月宝、赵立新,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科学家,原载于《今日科苑》202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