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公布了一份关于如何对支付类加密货币(DPT)交易征收商品服务税(GST)的草案,该份草案规定了何种加密货币在何种方式下可以免于缴纳商品服务税(GST)。
具体包括:1. 使用数字支付代币为货物或服务付款不会引发代币应税供应;2. 用法币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交换数字支付代币将免征商品服务税。
据该份草案显示,依照新加坡的现行税法,当使用支付类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将产生重复纳税的情况,因为新加坡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开始,不在继续对支付类加密货币征收商品服务税(GST),而在该草案正式实施之前,消费者依旧需要为此交税。
财经网·链上财经了解到,在2019年7月5日至7月26日期间,新加坡财政部(MOF)将公开就数字支付代币的立法修正案进行磋商。在此期间,公众对该草案有任何建议均可向新加坡税负局反馈。
新加坡税务局认为,该份草案的公布对所有进行支付类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人士均具有指导意义,具体包括买卖支付类数字货币的人士、使用支付类数字货币进行支付行为的人士、发行支付类数字货币的人士以及为为支付类数字货币交易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或佣金的人士。
此外,新加坡税务局还对“支付类数字货币”进行了详细定义,该草案显示,支付类加密货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单位表示;
2.可以互换;
3.不与其他任何法定货币进行锚定;
4.被公众普遍接受,并且其支付功能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限制;
新加坡税务局例举了几个符合上述规定的加密货币币种,分别为:比特币、以太币、瑞波币、达世币、门罗币以及Zcash。
据境外区块链媒体AMB Crypto分析,在新的草案指导下,因为加密货币不再需要缴纳商品服务税,加密货币用户可以像现金一样使用其数字货币。无疑,新加坡该份草案的推出有利于区块链支付的进一步普及。 在2013年,德国成为全球***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的国家,随后,英美两国紧随德国的脚步,也逐步开始接受了比特币支付,而日本更是在2017年4月颁布了《支付服务法案》,通过该份法案,日本正式承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方式,并取消了8%的比特币消费税。
与法定货币支付相比,加密货币支付具有速度快、低费率的优势,而在6年的发展时间里,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等主流币种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或者商业机构所接受。据一份Bitmap发布于2018年底的数据显示,目前接受比特币支付的商户,全球大约已有1.4万家。
此前,一家区块链评级机构预估,到2020年,加密货币线下支付将达6000万笔,交易金额达50亿美元,接入商户500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