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在无锡举行的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上,一份《2017-2018中国物联网发展年度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成果重磅发布。在这份报告中,“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万亿”这个数字非常亮眼,大量媒体广泛引用传播。然而,1万亿的产业规模是什么概念?这个数字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广大物联网的从业企业们,你们在这1万亿产业规模的大蛋糕中分到多少?我们今天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1万亿产业规模可以问鼎国民经济前十大产业了
1万亿意味着什么?到底有多大?我们不妨先看看国家统计局对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2017年年度统计数据中单独列出的十大行业的产业规模情况:
2017年国民经济主要行业产业规模(来源:国家统计局)
单独列出来的十大行业的产值占据国内生产总值(GDP)的80%以上,而且以上数字还只是按现价计算,若剔除了价格因素的话,以上数字还会更小一些。在这些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所有细分的主要行业中,制造业无疑是最大的一个行业,2017年产值超过24万亿,而住宿和餐饮业产值最低为1.4万亿。
比较一下,若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则意味着其产业规模接近国内住宿餐饮业的规模,而且2018年大概率会超过住宿餐饮业的规模,达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3%以上,达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1/3,达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一半以上。所以说超过1万亿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是一个庞大的存在,能够问鼎国民经济前十大行业。
产值能够跻身国民经济十大行业,一定是在生产生活中实现大规模落地、拥有大量就业人员的行业。若说物联网明年就能超过住宿餐饮业、达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近50%的份额,不管你信不信,笔者是存有很大质疑的。
从就业人数来看,我们以批发和零售业为对标对象来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批发和零售业2016年从业人员超过1.3亿人,且这一行业近年来每年新增就业人员超过1000万,则2017年从业人员大概率超过1.4亿,如此规模的从业人员支撑起2017年的7.7万亿市场规模。若物联网市场规模为1.1万亿,虽然目前没有物联网从业人员统计数据,按照批发零售业数字对标,假设物联网的人均产值为批发零售业的2倍,则可以计算出物联网从业人员超过1000万;假设物联网的人均产值为批发零售业的3倍,则可以计算出物联网从业人员达到700万。物联网有700万-1000万的从业人员规模吗?目前虽无权威数字,但估计业界也不会相信这个数字的,因此2017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是一个非常可疑的数字,数字统计的方法和逻辑需要值得去挖掘。
二、1万亿数字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近期,知名市场研究公司IoT Analytics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为1100亿美元,以此比较,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还不如中国大?数据之间存在严重打架现象。这里笔者并不是要比较海外机构和国内机构数据统计和预测能力孰优孰劣,而是希望挖掘统计数字背后的逻辑方法论。IoT Analytics在其报告摘要中就明确说明,该统计数字是以最终用户在物联网解决方案的支出作为市场规模的指标。不过,对于国内公布的2017年1.1万亿市场规模的统计数字,我们尚不知道其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IoT Analytics预测的物联网产业规模
一直以来,新闻媒体、咨询机构针对很多行业都会发布其市场规模的统计和预测数据,一些数据被业界争相引用。不过,大部分读者面对动辄“千亿”、“万亿”的数字并未提出过质疑,甚至这些数字到底代表什么也根本不清楚。
就“产业规模”这个指标来说,它具体指代哪些内容,其实值得业界去深究的。市场规模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和指标,总产值、销售额、增加值、交易额等指标似乎都可以代表市场规模,那些想鼓吹某个产业“欣欣向荣”的机构往往是哪个数字更高就用哪个数字,但这些更高的数字并不一定客观反映真实的市场状况,也容易对企业决策造成误导。很多时候,不同机构所发布的数据虽然是真实数据,但是对数字和指标内涵外延并没有任何解释,不同机构对“产业规模”采用不同代表性指标,最后形成“数据打架”现象是必然的。
以上现象背后的原因,有些是为了迎合上级制定的产业规划、计划目标的完成来寻找论据支撑,有些是出于发布所谓“权威数据”目的。将一些指标数字抬高,但同时这些数字都是真实数字,不存在造假,一般有几种常见的手法:
第一,多采用可能形成重复计算的指标
面对同一个市场,不同机构发布的数据差别非常大,其中较高数据可能采用了形成重复计算的指标,如类似总产值这样的指标。总产值指标对于单个企业和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数据,但将多个企业的总产值加总,尤其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产值加总后,一定会形成重复计算的结果。因为总产值中包含了中间产品价值,而这些中间产品是从其上游企业或其供应商外购的,并非其创造出来的新增价值,若整个产业按照每一企业总产值加总,则中间投入会被多次重复计算,产业链上下游越长,重复加总的次数越多。
加总的总产值显然是非常大的数据,但显然不能反映整个产业真实创造的最终价值,增加值才是反映产业在一定时间段内(比如一年)最终创造出来的价值。实际上,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就是以各产业增加值为基准的。以工业为例,多年前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都会公开,但现在如果查询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和国家统计年鉴,对工业的统计均以工业增加值为准。
因此,对于物联网产业的统计,若采取总产值的方法,以物联网如此长的产业链,会形成多个环节重复加总,最终统计出来的数据一定居高不下,而剔除中间投入的增加值加总或许是真实市场规模的反映。
第二,强行扩大统计范围
物联网需要和国民经济各行各业融合才能实现落地和产业发展,这给数据统计造成很大困难,同时也可能让一些不相关的产值纳入物联网统计范畴中,造成统计范围扩大化。最为典型的是,将本该属于传统行业的价值部分计算进物联网产业规模中。
举例来说,一些机构在对消费物联网统计中,将智能空调的整机规模统计进物联网市场中。实际上,物联网只是行业的智能化使能工具,在一台智能空调中,相应的智能芯片、模块、平台、应用程序等方面的支出是可计入物联网市场规模中,其他部分如空调功能本身的载体,则是在数十年传统制造业工艺、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根本不是物联网的功劳,因此也没有必要计入物联网的市场规模的统计数据中。
有朋友开玩笑说,如果智能空调整机计入物联网产业规模中,那么那些采用了物联网方案形成远程管理的工程机械,是不是也要计入物联网产业规模中,如挖掘机、混凝土机的整机?这样显然是不合理的。基于物联网方案,形成的预防性维修、远程服务的收入,是因为物联网带来的关联性价值,它们通过一定的比例核算也能纳入物联网产业规模中,但不会是整机。
因此,统计范围的不同,最终会造成不同机构数据打架的结果。
第三,偷换概念,新增其他相关内容
除了针对各行业应用中扩大纵向统计范畴外,扩大横向统计范畴也是一种常用的手法。物联网是一个综合性学科,涵盖了电子、通信、软件等多个学科,因此不少与此相关的领域也可能被偷换概念,打上物联网标签,纳入物联网的市场规模统计数据中。
比如,面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产值,一些机构就将其中不少服务包装成物联网概念,作为物联网市场规模的一部分。当某些产业规划提出一个目标数字时,有时为了证明产业发展大道规划目标,往往将相关产业的数据纳入其中。
三、物联网产业研究科学的手段和严谨的态度
以上三类常用手法往往让一些市场指标类数字,尤其是市场规模显得非常高、发展现状和前景非常好,而对公众并不解释数据指标的内涵外延以及背后逻辑。但是,对于从业者来说,尤其是物联网企业决策者来说,产业数据是决策的重要依据,产业的增加值、物联网使能部分的价值才是其真正创造的,也是他们判断自身在产业地位的参考。
实际上,在产业研究中涉及数据统计和预测的时候,经济统计的原则和基本知识并不复杂,各类数据的范畴界定、逻辑的解释也不复杂,数据统计预测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如果能做到坚持统计原则、明确数据逻辑,相信不同机构虽然给出不同数据,但最终不会形成误解,不会对决策产生误导。
具体到物联网产业的统计,由于这个产业涉及领域非常繁杂,而且在很多产品和应用中对于物联网元素的界定也很困难,造成数据统计非常复杂。不过,再复杂的产业也是有法可依的,整个国民经济的统计就是从复杂中找到便捷的方法,一些方法论值得借鉴。国民经济的统计有收入法、支出法等方法,笔者认为这些方法可以用在物联网产业的统计中。
首先,支出法通过物联网需求者进行核算
以支出法为例,它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价值。按照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将最终使用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用户的支出作为统计对象,毕竟整个产业最终是要卖出产品或落地项目,加总后形成整体产业规模。注意,这里的对象是最终用户,中间用户不包括在内,不然就重复计算了。笔者认为,对产业物联网和消费物联网都可以采用支出法进行统计。
(1)支出法统计产业物联网规模
具体实现路径是对物联网最终落地的行业应用企业针对物联网产品方案的投入进行调研和统计。例如,一家工程机械企业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营,每年针对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支出;再如,一家共享单车企业,为了保证单车运营每年对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支出。这些最终支出形成的产业规模就是产业物联网相关企业每年能够创造的最终新增价值。
(2)支出法统计消费物联网规模
具体实现路径是对最终消费品生产企业针对物联网产品方案的投入进行调研和统计。例如,一家空调厂商为了生产智能空调,在智能芯片、模组、物联网平台、应用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支出换来的是物联网的使能作用提升,并不涉及空调传统功能的提升,因此可以作为物联网市场规模的范畴。
当然,支出法得出整个产业规模需要相当大的样本量的统计,而且需要这些应用企业的支持。因此,除了统计局这样官方机构外,拥有广泛的物联网应用类企业触角的机构更容易获得更多样本数据,提升市场规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其次,收入法通过物联网供给者进行核算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比如,对GDP的收入法核算,就包括了工资+利息+利润+租金+企业间接税和转移支付+折旧等元素。
物联网产业若通过收入法进行核算,则需要物联网产品、解决方案的企业自行对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计算,可以说是从供给者角度来计算的一种方式。各企业收入法核算后的数据加总后,可以得出总的市场规模。当然,这样的核算方式计算出来的数字不会和总产值吻合,而是基本上和企业的增加值吻合,反映出物联网企业创造的新增价值。
物联网产业研究中,数字的统计和预测是一项有较大难度的工作。但是,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是必不可少的。一边是空间无限的万亿市场规模数据,一边是大批依然挣扎在生存线上的物联网企业,到底这已经实现的万亿市场蛋糕被谁给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