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炒币、ICO、数字货币...关于“区块链”你还知道多少?
所谓“外行看热闹 内行看门道”。如果认为区块链就是炒币?那你就Out了。事实上,区块链最准确的理解方式应该是将其视为一组记录,或者将其视为一种包含交易(财务或其它)的分类账。
而这正是关键所在:分类账在计算机网络之间共享,并定期进行更新与协调。换句话来说,这是一套分布式账本。没错,区块链的本质就是如此。
区块链技术的广泛普及,主要源自比特币于2008年的横空出世。这种神秘的加密货币出自同样神秘的中本聪之手。但除此之外,区块链还拥有其它众多潜在用途:从转移资金,到安排音乐会演出,再到对抗全球饥饿皆在此列。
这“看不清”的区块链,实则很多人混淆。
误区一:只存在一条区块链
由于区块链在讨论方面一直较为模糊,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何有些朋友会犯下这样的错误。现实情况是,世界上存在着众多区块链,且其各自拥有不同的用途。区块链分为公有链与私有链,亦可由企业甚至是个人负责运营。因此,请务必把区块链视为复数概念来理解。
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认知误区,是因为媒体在讨论时仅仅提到“区块链”一词,就像这是一款人人都在使用的孤立计算机程序。但再次强调,事实并非如此。
误区二:区块链只与金钱相关
虽然第一条区块链确实用于支持数字货币比特币,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潜力远远超越了金钱与金融范畴。如今,区块链正被用于构建智能合约、数字身份解决方案、云存储、投票系统甚至是航班安全服务。区块链并不关注分类账中实际存储的具体数据类型,因为其实际上只是一份记录列表。
人们之所以误认为区块链只与金钱相关,是因为比特币确实是最受欢迎也最具知名度的区块链应用方案,而且这两个术语往往被紧密联系起来并共同使用。
误区三:区块链与比特币是一回事
人们目前存在一种普遍的误解,即认为区块链与比特币是一回事。不过,尽管比特币确实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但二者并不对等。
目前还存在着众多其它区块链方案,例如以太坊、Waves以及Ripple等等。每种区块链都拥有着自己的独特目标。比特币虽然拥有先发优势,但其并不能完全代表区块链。当然,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实现基础,这样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
这一误区非常普遍,很多人甚至认为比特币区块链是惟一的区块链体系,而且二者甚至属于同义词。
再次强调,并非如此。
误区四:区块链能够彻底消除欺诈活动
如果有人声称存在一种万灵丹药,那么可以肯定,这种药物没有任何效果。区块链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着这样的过誉问题——很多人将其吹捧为能够消除一切黑客攻击、身份盗用、欺诈等弊端的终极武器。
考虑到区块链的本质,任何希望篡改区块链记录内容的家伙都必须对存储在多台计算机上的记录进行更改,或者调动巨量算力挖掘出更多区块链新分支。
尽管如此,仍然存在对区块链或区块链系统中设计缺陷的滥用情况。总部位于香港的Bitfinex公司在一起黑客事件当中损失达6500万美元,此外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简称DAO)也因黑客事件损失6000万美元。
关注安全消息的朋友可能还听说过51crew,这一臭名昭著的黑客集团曾经对Shift与Krypton区块链克隆发起攻击。人们之所以认为区块链能够消除欺诈,是因为众多支持者一直在大力强调这项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并因此认定其完全安全。
但这只是种一厢情愿的想法。
误区五:区块链具有不可变性
正如DAO黑客案所示,区块链完全有可能被入侵。为了应对此类黑客行为,以太坊发布了一份fork以还原交易记录; 在此之后,其数字货币以太币被分成了两份。
比特币区块链也存在着一定弱点。任何能够汇聚采矿资源的家伙都能够积累起压倒性优势并控制该区块链。他们只需要确保自己控制的采矿能力,超过比特币网络其余部分的资源总量即可。这种攻击类型被称为51%攻击。
当然,考虑到汇聚这般海量资源的难度与相关成本,这项工作不可能由个人或者单一组织完成。然而,政府则完全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而在可变区块链项目当中,只要得到所有参与者的同意,则可撤销其中的交易。这一元素在私有链当中更具现实意义,因为这种情况下在全部参与者间达成共识往往更为轻松。
区块链的不可变误区源于加密社区当中部分从业者出于意识形态的愿望,但却并非实际情况。事实证明,这只是一项基本原则,而非严格定律。
误区六:区块链具有成本效益且价格低廉
这一点取决于实际情况。
截至目前,区块链体系仍需要大量计算机设备才能正常运行。而在像比特币这样的区块链当中,采矿成本已经相当高昂。其计算资源需求体现在电力、人力以及基础设施等多种成本因素层面。
正因为如此,比特币采矿活动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较低(例如水电站附近)、人力低廉以及周边环境较为温和的国家。Techonomy.com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提到,“要真正超越加密货币应用实现区块链的其它用例,则必须确保其拥有更低廉的实现成本,保证任何人都能够执行,且交易执行成本必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举例来说,高中可以通过区块链保存学生们的课业表现。”
但在实现上述目标之前,我们还无法断言区块链技术是一种适合每个人的通行性解决方案。
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认知误区,很可能是由于比特币或其它数字货币在跨越地理区域进行资金转移时,成本比传统资金转移更低——但只是相对更低,其绝对成本仍然不容忽视。
误区七:只有大型企业能够使用区块链技术
这一点似乎与上述观点相矛盾,但客观地讲,非企业用户或者小型公司也完全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
举例来说,Ascribe项目就在利用区块链支持艺术领域的相关活动; UProov将其引入照片与视频时间戳记录当 ; Warranteer则在利用区块链验证零售行业中的各类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还有Genecoin,其希望在区块链上保存一套副本以“备份”DNA; 而物联网厂商Filament公司则打算利用区块链让各家各户的烤面包机相互通信。
好消息是,区块链的规模水平相当灵活,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有效适配。因此,各类个人、团体、企业以及非商业用户都可以利用这项技术。
这一认知误区,很可能源自目前众多大型企业对区块链项目的重视与追捧——这也许产生了一种固有的印象。
误区八:可以将Excel文件存储在区块链当中
区块链的作用并不在于存储数据。很多人认为可以将文档存储在区块链当中; 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区块链只负责存储能够证明特定文档确实存在的相关信息。
文档或电子表格之类的数据可以存储在数据湖当中,且仅允许文档拥有者对其进行访问。
这一认知误区很可能源自云存储自身“无色无相”的特性。在云服务的帮助下,我们不再需要面对物理驱动器的存储信息; 与之类似,区块链当中也不存在与交易记录相关的物理存储设备。
但是再次重申,我们无法将文档存储在区块链当中。
误区九:所有区块链都属于公有链
确实,目前最具知名度的区块链项目都属于公有链。然而,区块链可以呈现为公有链、私有链以及半公有链等多种形式。我们甚至可以将私有链堆叠在公有链之上。
公有链与私有链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其到底允许谁进行访问。举例来说,比特币属于公有链,而Corda则属于由R3联盟开发而成的私有链。
之所以很多朋友认为所有区块链都属于公有链,可能是因为他们只考虑到了各类加密货币区块链——这些大多属于公有链。
误区十:只有犯罪分子才使用区块链
比特币以及区块链技术确实在“网络毒贩”群体当中大受欢迎——特别是在丝绸之路地下市场当中。此外,比特币亦被用于实施各类勒索攻击。
然而,比特币与其它加密货币也完全可被用于合法交易。比特币区块链当中包含每一笔交易的公开记录,因此其并不太适合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出于这种目的,使用现金可能更为安全——但请注意,这里绝不是鼓励大家从事犯罪活动。
请记住,与其它所有货币一样,比特币也仅仅只是一种交换价值的方式。这一误区主要源自媒体的狂热炒作,特别是对丝绸之路及其它犯罪案件广泛使用比特币的针对性报道。
误区十一:智能合约等同于法律合约
智能合约会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执行某些操作。在与物联网相结合之后,智能合约将能够带来更大的实践价值。
智能合约本身并不存在法律价值。当然,我们可以利用智能合约以证明某种条件得到合法满足。智能合约本身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在这方面,我们应当将智能合约视为一种工具——而非真正的合约。
对智能合约法律权重的认知误区,无疑来自其使用的“合约”字眼——请注意,此合约非彼合约。
误区十二:区块链会暴露私有数据
在公有链情况下,人们往往抱有这样的误解,即其中所有交易细节都公开存在,且不具备任何隐私保护机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在公有链当中,惟一公开的就只有交易金额与哈希——哈希是通过加密函数运行交易细节之后所得出的编码。
相比之下,传统金融机构对我们隐私信息的侵犯才真的叫彻底——我们本人、家人乃至整个家族的生活史都直接暴露在其面前。他们对用户消费模式、资产以及负债的了解远超我们的想象。
公有链中的“公有”一词颇具误导性,这可能也是此项误区的存在根源。
误区十三:区块链只是炒作的产物
根据PriceWaterHouseCoopers专家 Seamus Cushley所言,在截至2016年11月的9个月当中,各大企业共向区块链技术投入了近14亿美元。
在文章当中,Seamus还宣称“目前各公司亦在推行众多边缘实验项目。而人们也正逐渐由对区块链的恐惧转向理解并遵循由此带来的巨大潜力。区块链的普及之路已经步入后半程。”
因此,将区块链粗暴地解释为炒作或者“昙花一现”显然有失公允。区块链技术正在发展,其全部潜力仍未得到发挥,而我们正在为此而不懈努力。
当然,我们也能够理解将区块链视为炒作产物的理由。从远古时代起,新兴技术的出现就曾一次又一次令人充满希望而又经历失望。太空时代、核时代以及网络时代都曾出现泡沫,因此人们自然会以更为谨慎的态度看待如今的区块链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