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朋友间借钱也已经实现网络化,线上约定,线上走账,线上签订借条,往常十分繁琐流程在网络工具的帮助下都已经十分便捷。但跟陌生生借款要谨慎,防止被人下套。
近日,李小姐就遇到了一桩烦心事。她通过网络借贷软件向他人借了5000元,才过三天就被要求还12000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7月11日下午,李小姐来到九龙坡区黄桷坪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敲诈。由于生意周转不灵,李小姐三天前与人约定通过某网络借贷软件借款5000元钱,现在自己已经连本带利还了7600元,可是对方限自己在今天必须再还4000元,不还的话就要告诉自己所有的朋友自己欠钱的事情。
李小姐告诉民警,该网络借贷平台相当于一个纯信息中介平台,自己是通过QQ与一个陌生人进行借贷,对方让自己填了一份详细的个人家庭情况表,还手持身份证拍照发给对方。对方借给李小姐5000元,却与李小姐私下约定,在该平台上签订了一个14000元的借贷合同,双方将之视为“虚拟押金”,同时约定利息每天2200元,而且当天放款第二天必须还上,否则就要收取逾期金。
李小姐因为工作忙第二天晚了几个小时还款,对方就说要收取逾期金,并且催着李小姐赶紧还款。李小姐前后一共向对方支付了7600元,可对方说因为李小姐逾期还要再还4000元才能两清,今天之内不还的话就要没收“虚拟押金”,加入借款本金并且重新计算利息。
由于清偿借款需要出借人在软件上进行销账,如果对方不点的话借款就会一直存在,还会产生逾期和利息。李小姐担心自己不还4000元对方给予销账,自己会一直产生逾期费用,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征信记录。
民警联系该借贷平台工作人员,他表示双方在平台上共同签署了格式化借贷协议,可是用户实际是绕过平台正常借款、还款程序进行交易,实际借款金额也与平台上的借贷协议不符,借贷宝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他强调,在平台上只能发起年化24%以内的借款,私下的押金操作都是违规的。
借贷宝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用户,部分借款方用户在借贷宝平台正常借贷交易之外,根据出借方的要求私下通过红包、转账等方式向出借方支付了返利或者支付了押金等,导致其实际借款利率高于通过平台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或者向出借方实际借到的金额小于其通过平台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的金额。这种操作存在巨大风险,广大用户应在坚持不熟不借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利率借贷,杜绝在平台正常交易之外私下进行线下返利或线下押金等操作。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保留自己与出借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