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曾断言:人,只不过是动物到超人之间的桥梁。今天,可能需要人们***认真对待这一说法。因为,人工智能在经过几十年的演化,随着移动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生产日益融入,智能技术开始深刻影响着人类的自身进化和社会的演化走向。谷歌人工智能技术总监库兹韦尔曾预言,到2045年前后,人类智能与电脑智能相结合从而实现永生,这称为“奇点”。尽管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不可否认的是,脑与认知及人工智能等科技的发展,将使得人类在未来几十年中,将可能***面对超越人类的新型智慧物种。
这也许是人类作为宇宙中整体生命演化一部分的宿命。
人工智能到底会成为人类向更高水平进化的有力助手,还是会成为灭绝人类的“***杀手”,对人类社会结构和制度又会产生何种影响等,都需要认真对待。
首先,在积极推进信息与生命科学发展的同时,前瞻性地做好相关的风险评估。及时评估相关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及创新发展可能带来的隐私风险、安全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及早形成应对策略,如大数据监控人们行为而产生的隐私泄露、非侵入式意识操控对被操控人的不利影响、人工智能、机器人对非创意性工作岗位的替代等,让移动互联网科技创新更好地服务人们的生活生产。
其次,启动智慧机器、人造生物的伦理及相关规范研究。随着脑机接口、脑植入电极以及相关研究的进展,用人造神经元逐步替换大脑的可能性出现,帮助全身瘫痪者通过大脑直接控制鼠标和机械臂已经实现;随着对基因、蛋白质、表型组等生命秘密的“解码”以及合成生物学的发展,干细胞治疗、干细胞3D打印脏器自体移植更换、人造生命甚至是人造高等级生命将可能会出现;随着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发展,最终将可能发展出拥有与人类智商媲美的智慧机器,等等。对于这些科技创新造就的半机器人、干细胞再生人、人造人、仿生人、意识上传形成的渐近永生人、智慧机器等,要尽快启动开展相关的伦理准则、行为规范、法律调适上的研究,既要给特殊情境下形成的特殊人(如残疾)相应的权利保障,更要给全社会特别是科技创新从业者提供一个基本的人工智慧伦理指导准则。
再者,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积极建立多层次的国际合作协调机制。移动互联网带来了新的财富分化,不仅如此,随着信息生命科学的突破,贫富分化还可能会带来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按照自然规律“生老病死”和少部分高收入阶层能够利用智慧生命科技实现“长生不老”的巨大分野,更有甚至,如果少部分(永生)人仅依赖人工智能、智慧网络等就可以实现价值的持续再生产,人类命运共同体将可能会崩塌。有必要从科学家共同体、商业合作、政府间对话等多种层次上,建立国际对话、合作、协调机制,履行负责任大国为世界提供科技创新公共产品的职责,使移动互联网科技创新在惠及更多民众的基础上实现共赢。
也许,正如恐龙的命运一样——你可以说它们“灭绝”了,因为你现在的确看不到一个“那种样子”的恐龙了;你也可以说它们“永生”了,因为那些飞翔在你周围的鸟儿,正是恐龙的后裔,或许,就连你自己,也可能拥有着恐龙的遗传密码……
人类,再见?不!生命,万岁!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三思派”(ID: Science-P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