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公司与江苏省人民法院正式达成合作关系。瑞星公司从病毒网络预警、网络边界防护、终端安全防护三个层面,搭建了一套整体的病毒安全体系,覆盖省院以及十三地方市院一百多家区县单位,实现了统一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获得江苏法院相关负责人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江苏省人民法院系统(简称:法院系统)具有分支单位多、内网终端节点部署广、业务复杂、相互访问频繁、管理手段缺失等特点,造成内网系统易染毒、易扩散,并多次出现风险较高的病毒事件。因此,为法院系统建立一套可控、可管的信息安全系统便成为当务之急。针对上述情况,江苏法院系统对系统的安全建设提出了规范化要求,要求采取灵活管理、技术先进的模式,建成界面友好、便于操作的省院及十三地方市院一百多家区县单位统一建设的病毒安全管理系统。
瑞星公司针对法院系统分支单位网络之间防护设备缺失、现有防病毒软件存在监控盲点、现有的防病毒没有形成体系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于要求单一防病毒功能的省市级单位和兼顾要求具有其它功能的区县单位,分别部署不同类型的瑞星防病毒软件和防毒墙以及瑞星安全预警系统。其中,瑞星UTM防毒墙是集防火墙、反病毒、防挂马、VPN、IPS、Web内容过滤、内网管理及流量控制等功能于一身的具备高性能和高稳定性的网络安全产品;导线式防毒墙能实时捕获网络中传输的所有数据流,对实时传输的数据流进行病毒检测,全面检测已知和未知的各种病毒;网络安全预警系统则能够对系统内的防病毒产品和病毒日志进行整合并建立统一的报警机制和响应机制,保证网络安全可靠地运行。
图:实施后法院内网框架示意图
通过在网络中部署瑞星安全设备,目前的法院系统已经实现了网络终端(防病毒软件)、网络边界(防毒墙)、网络病毒整体监控(预警系统)的整体病毒安全防护,有效的防止用户网络中病毒的传播,以及在发生病毒等意外传播情况后,可以快速定位到传播病毒主机,及时处理问题主机,把威胁降到最低,保证网络的安全使用。
瑞星公司总裁王莘表示,类似于江苏法院系统的案例在企业级案例中具备一定的代表性,病毒防护、网络边界安全、以及总部与分支机构间的安全协同管理等都成为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此项目中,瑞星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获得了用户的一致好评,我们也有信心在今后为更多的用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