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问题:
快递实名制后,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专家观点:
快递实名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相关部门应该有一套机制,对从事快递行业人员的“适格性”进行必要的审查
应出台如何推动及监督快递公司及其人员实行实名制的具体规范,包括一定的惩戒性规范
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3月底,公安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等15个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作为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在快递物流行业,将推动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制度等规定。而快递实名制登记已于11月1日正式开始。
对此,赞成者认为可以防止“毒快递”“爆炸快递”等威胁社会安全的事件发生,促使快递行业健康发展;而反对者则担心实名制会泄露个人信息。快递实名制能否落实?会遇到哪些障碍,个人信息安全谁来保护?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分社社长陈松涛。
快递实名制是权衡利弊的选择
进入“互联网十”时代,快递在人们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人们在享受便捷购物的同时,愈来愈发现其中隐藏着不小的风险,比如,用假身份邮寄包裹甚至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频频发生。对此,时延安表示,快递实名制的最大好处就是有利于通邮安全。“目前一些运输类犯罪,如运输毒品等,会借助快递进行,而在没有实名制的情况下,即便查获毒品或者其他违禁品,也很难抓获犯罪行为人。如果不加以有效治理,就可能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实行快递实名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陈松涛表示,快递实名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促进快递的安全及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使得收寄双方都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收寄双方借助快递实施犯罪行为。快递实名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坊间赞成的声音认为,实行快递实名制不仅是政府管理社会的需要,也有利于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即使有些市民一开始不习惯出示身份证,时间长了也会逐渐习惯。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快递企业尚未了解快递实名登记这一规定。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韩瑞林表示,为了确保快件寄递安全,早在几年前就推出了快递寄运需要先验视的规定,但实践中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快递实名制在施行中是否会遇到阻力?一名快递业人士说:“实名制将增加单票快件的揽收和派送时间,使快递员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客户需要花费时间办理登记,过程繁琐,容易有抵触情绪。而且如果实名登记,这一家快递公司不收,但其他快递公司则可能收活,尤其是对业务量不多、生存困难的小快递公司来说,只要没有危险品就收。这对于遵纪守法的快递公司来说并不公平。只有主管部门严格监督实名登记行为,这项制度才能慢慢全面推开。”
谁来保障公众的信息安全
时延安认为,快递实名制的实施,对快递行业的公司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增加该行业的成本。对于寄送人而言,也会带来一定的不便。“不过,人们最担心的是,快递公司往往是私营企业,由此将掌握大量个人信息,那么,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陈松涛也表示了类似的担忧:“快递实名制有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在执行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对一些小的快递公司而言,如果严格执行的话,会增加他们的运营成本。另外,快递实名制要得到切实落实,还需要国家投入人力、物力,会增加财政支出。”
“生完孩子后,我的手机号不知怎么被泄露了,总是有电话打过来推销母婴产品。我老公买完汽车,也收到很多推销汽车保险的电话。而快递寄件实行开箱检查、实名制验证后,更会直接暴露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北京市民姜女士说,她最大的担心就是个人信息会被泄露,以后的“精准营销”会给日常生活造成困扰。如果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还可能会威胁到人身安全。
家住河北省保定市的刘先生也向记者坦陈,“在一张快递单上,姓名、电话、家庭住址都有了,现在再加上身份证号,这可不得了!”刘先生认为,现在身份证号与银行卡、信用卡等都相关联,而且快递行业人员流动性很大,难保个人信息不会被窃取。
对于公众的这种担心,韩瑞林也表示,快递实名制执行不当确实会带来用户隐私泄露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快递企业及员工的培训、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业自律。
陈松涛认为,在法律层面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定,以规范快递公司的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并且对快递公司及个人泄漏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在技术层面上,可以由有关部门开发相应软件,使快递公司可以查验个人信息,但是无法统计或者持有个人信息。
“这个问题太复杂。”时延安说,“我个人的想法是,由快递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综合的快递信息库,快递员收集到的信息直接进入该信息库,而进入快递公司的信息只限于基本通邮信息。同时,给快递公司设定法律义务,即在业务结束后主动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快递企业会照章执行吗
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国家邮政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有关快递包裹实名登记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措施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寄递安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责。
有媒体评论认为,这个通知的措辞易被误读,就是只有当快递公司不执行实名制,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后,才会对其严厉惩罚。这显然属于事后惩戒,而不是事前预防。不是每一个违规的企业都得到惩罚,这样一来,快递公司肯定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为了增加业务,会选择先接收包裹再说。
“对快递公司来说,落实这一规定并不困难,”陈松涛说,“采购相关的设备,对业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即可实施;对于小的快递公司,主要的困难在于运营成本会增加,市场的低价优势将进一步削弱,可能会淘汰一部分低成本快递公司。”
时延安表示,目前很多快递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对聘用人员缺乏培训,也缺乏充分的制约。当寄送人不愿意以真实身份信息邮寄时,快递公司是否会执行规定,“前景不容乐观”。
如何使实名制更具可操作性
在受访者中,无论专家还是民众,都认为快递实名制总体看来是利大于弊。但是操作层面应当加强可行性研究。
对于公众关心的身份证验证的合法性问题,时延安告诉记者,只有授权的行为才是合法的。快递员的身份不再仅仅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事实上他们从事的是对公共安全具有一定辅助性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对快递员的管理就不仅仅是快递公司的事情,相关部门也应该有一套机制,对从事快递行业人员的“适格性”进行必要的审查。
“现有的法律层面并未赋予快递员验证公众身份证的权利,为了尽快有效实施快递实名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定,以使公众了解并配合快递公司员工的工作。”陈松涛认为,可出台相关细则,促进快递实名制的实施:一是制定快递公司收发快递操作规范;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泄漏信息的行为予以追责;三是出台对执行快递实名制工作不力的公司如何整改、处罚、监督的细则。时延安也建议,下一步,应尽快出台如何推动及监督快递公司及其人员实行实名制的具体规范,包括一定的惩戒性规范。“当然,任何细则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前提,不能以 细则 代替法律。”
两位受访专家均表示,邮政部门的执法权相对较弱,应该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工商、公安与邮政等部门联合执法,从而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快递企业,也应及时披露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