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搜狗公司诉奇虎360公司(下简称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宣 判,判决原告胜诉。该案源于2013年的中秋节,奇虎与搜狗之间爆发的诉讼战。当时,以诱导捆绑等手段,搜狗肆意扩散其浏览器。作为安全软件企业,奇虎公 司为维护用户的权益,迅速予以制止。随后,双方分别以不正当竞争,起诉了对方。
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一审中所认定的证据存在明显瑕疵,公司将第一时间提起上诉。
2013年9月20日,也是搜狗和腾讯牵手后的第四天,搜狗突然宣称奇虎公司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搜狗浏览器用户的默认设置被改为IE或者360浏览器。随后,搜狗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
面对搜狗的指责,奇虎公司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对篡改用户浏览器的指责予以否认,称用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指责搜狗输入存在诱导捆绑行为。
奇虎公司声明称,中秋期间,搜狗输入法的捆绑行为变本加厉,以升级输入法和更新词库为借口,大规模进行浏览器的诱导捆绑行为。作为安全软件企业,奇 虎公司对搜狗的上述行为向用户进行风险提示,在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启动浏览器修复功能,将浏览器设置成为系统原有的默认状态,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此外,奇虎公司还宣布,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搜狗公司不正当竞争,索赔5000万元。
“安全软件肩负保护网络用户终端的重要使命,在正常运营中不可避免触动竞争对手利益,这是产品性质本身带来的必然风险。”奇虎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表示遗憾,因为一审中所认定的证据存在明显的瑕疵。所以,公司将第一时间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