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行业在去年可以说方兴未艾,无论是资本还是舆论都没有对它太关注,不过随着探鹿、兼职猫等相继获得融资,这个市场一时间变得***火热,资本的青睐和创业者的涌入体现着这一行业所具有的潜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从事兼职行业的互联网团队在100家以上,绝大多数都是今年刚刚入场的,颇有“百团大战”的味道。笔者前不久和业内的几位主要创业者都有过接触,其中包括探鹿创始人周文华,他在“互联网+人力资源行业”深耕多年,曾创办过蓝领就业服务平台“中劳网”。采访过程中,我们就兼职的本质、行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一、兼职的本质,是共享经济
深度解析兼职O2O的现状与未来
据周文华的理解,兼职的本质是“空余时间的交易”,属于共享经济的概念。 “ 传统的用工方式一方面是企业大量的剩余工作需要人来做,另一方面是个体有大量的空余时间不创造价值,但由于这两块都太过长尾和碎片,在过去无法批量对接。近年来,随着劳动人口减少、产业结构调整等大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就业观念的改变,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越来越强烈,个人碎片的空余时间也会变得更多,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巨大的空余时间和弹性用工需求可以进行高效对接,雇佣方式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不难想象这会是个巨大的机会。”
二、行业潜力***,未来将诞生巨头
在固有的观念里,认为兼职这件事很小众、市场不大,主要还是没有对兼职这个行业做过深入的分析,没有对未来的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以美国为例,自由职业者近35%,也就是说100个人里有35个人是通过兼职的方式完成就业,中国的发展趋势也将如此,更何况我们的人口是美国的四倍还要多。而兼职市场细分下来其实是包括社会临时用工和大学生兼职,社会临时用工的市场存量在4000亿人民币左右,大学生兼职市场存量在200亿人民币左右,整个兼职的盘子逐年走高。中国有4400万大学生,八成以上学生有兼职意愿,探鹿之所以选择从大学生兼职切入,是因为大学生有着地理位置集中、互联网普及度高、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等特质。随着企业和个人需求变的越来越强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领域内将会诞生全国性乃至***的品牌。
三、多种模式PK,交易平台突围
周文华介绍说,探鹿起步于2014年,在业内率先采用了交易平台模式,通过信息、服务、支付、评价四个环节改造传统兼职流程,学生和商家像卖家和买家一样在平台上完成交易,以此构建了支付闭环。据悉目前探鹿单日服务人次在2000左右,高峰期达到3000,平均月交易额在300万以上,已开拓了青岛、郑州、西安等城市,今年会在20个城市落地。
结合行业状况来说,探鹿取得的成绩领先于其他几家,业内不少跟风的团队也纷纷开始以探鹿为样板进行模仿,这也间接证明了交易平台这种模式胜过信息抓取和重度O2O服务的方式,毕竟这两者一个太轻,存在信息失真,交易根本无法把控的问题;一个提供培训、带人等服务使得模式过重,本质上还是传统人力公司思维,规模化复制成本过高。前不久,探鹿获蓝驰创投1000万人民币天使投资,接连几家兼职平台也相继获得融资,投资的升温也刺激了创业者的热情。
四、行业竞争加剧,即将出现洗牌
随着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团队像雨后春笋一样涌现,很多团队在运营了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死掉了,足见竞争的激烈。周文华表示,不同模式之间的竞争是战略上的竞争,目前来看探鹿找到了合适自己的发展道路,而同种模式的竞争则更多的是战术、执行的竞争,在兼职这个O2O的发展业态中,线上线下团队的高效配合尤为重要,探鹿的团队成员大都有团购、电商、校园市场的运营背景,因此不怕打硬仗。他预计兼职创业的窗口即将关闭,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年初会出现洗牌,能够生存下来的团队必须在团队管理、市场执行、校园运营等多个方面经得起考验,来不得虚的。
五、行业***原则,是利他精神
深度解析兼职O2O的现状与未来
在交流过程中,周文华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传统的兼职环境下,企业和学生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学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受了委屈只能自己咽下肚子,而探鹿通过建立评价机制,让学生的评价和企业的品牌挂上钩,学生吃了亏有权利给差评,企业的雇主品牌就会受到影响,口碑差招人就难了,这就使得很多企业对学生的态度发生转变,有的企业还会主动给兼职学生提供矿泉水,这使得兼职这件原本没保障的事情变得公平。”此外,周文华表示“兼职这件事本来就不应该只是发发传单、举举牌这么简单,随着平台价值的凸显,兼职的品类也更加丰富了,很多有技术含量的兼职需求被释放出来,很多名企也入驻了探鹿,前不久屈臣氏、百胜等企业还通过探鹿做起了交流沙龙,他们也希望了解90后的消费观和就业观......”
采访的***周文华向我描述了他对创业精神的理解:“兼职是就业服务的细分品类,就业是个巨大的市场也是个民生工程,只有你真心实意的为大家提供靠谱的服务,只有用户获益,平台才有生存空间,你才有资格谋求自己的发展。”我想某种程度上,整个互联网的本质也是如此,你只有先去“利他”,才可能真正的“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