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成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升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并由此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可以说,大数据的存储、挖掘、分析能力已经彻底改变了传统互联网的局面。
通过大量的数据应用,我们完全可以总结出当今大数据时代如下一些数据特征:
一是数据的原始性,社会需要的是原始数据;二是数据的完整性,只要是非保密的,政府应该把掌握的数据提供给社会;三是数据的标准性,需要一个国家级标准,每个部门提供的数据,公众可以同一个标准使用;四是数据的及时性,数据拿到以后第一时间提供给社会,让创新更加及时;五是数据的可获取性,部门不能在数据的提供方面设置障碍,甚至收费赚钱。
因此,对大数据要有一个国家层面的认识,特别是应发挥政府在大数据时代的作用。既然这样,就迫切需要建立大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如何做到?首先应结合目前国家的简政放权可喜形势,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把行政部门的审批职能和政务服务集中起来,提供一站式网上办理,形成横向到各委办局,纵向到各省市县区的网上办事系统。目前,国、省、市、县四级平台可实现互联互通,审批和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尽必尽。全国各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均实现零的突破,今后逐步实现各项办事目录的数据同步和办事过程数据的交换对接,形成了网上办事全流程数据的共建共享机制。
这种机制的共建共享,首先要以需求为导向,部门的自身需求才是共建共享的真正动力;其次要加强流程再造,实行网上办事;还要开展全程督查,在推进部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过程中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最后,对我国建立数据资源部门共建共享机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是尽快成立国家大数据管理局那样的机构;二是对建立大数据资源部门共建共享机制尽快立法,同时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法律,还要依法对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同时完善安全体系;三是出台相关数据开放标准规范,指导各省开展数据资源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