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61 亿元
北京时间 2 月 10 日凌晨消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宣布对高通处以人民币 60.88 亿元罚款,并为智能手机厂商授权使用其技术设定了费率,从而终结了令高通在中国市场上的增长受到威胁的调查。
高通周一发表声明称,发改委判决该公司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并表示该公司并未对此判决提出异议。声明称,高通被处以人民币 60.88 亿元(约合 9.75 亿美元)罚款。另外,发改委还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
这项交易令持续了一年多的相关调查得以尘埃落地,这项调查已令高通在中国市场上收取版权收入的能力受损,有些手机厂商推迟了支付版税的时间或少交版税。高通拥有对手机系统来说至关重要的基本技术,并通过将这些专利技术授权给手机厂商使用的方式获取利润,其大部分利润都来自于这项业务。
高通表示,作为向中国当局作出的让步,该公司将提供 3G 和 4G 基本技术专利授权,并不再要求将这些专利的使用权与该公司的其他专利进行绑定。高通将按类似于世界其他地区的费率向中国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这消除了市场有关该公司可能被迫提供折扣价以和解调查的担忧情绪。虽然从百分比来看版权费率相似,但作为计费基础的手机价值则将按设备总价的 65% 进行评估。
高通总裁德雷克·阿伯勒(Derek Aberle)表示:“这一费率与我们在全球范围内收取的费率相一致。”
消息传出后,高通股价在纽约市场的盘后交易中有所上涨。
截至上一财季末,高通持有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总额为 316 亿美元,这一财季中该公司 74% 营收来自于芯片销售业务,但运营利润则有 58% 来自于授权营收。过去五年中,高通的版税总收入达 300 亿美元以上。
高通表示,该公司目前预计,在截至 9 月为止的当前财年中其营收将为 263 亿美元到 280 亿美元,相比之下该公司在 1 月 28 预测称其全年营收最低将触及 260 亿美元;不计入某些一次性项目,全年每股收益预计为 4.85 美元到 5.05 美元,高于此前预期的 4.75 美元到 5.05 美元。
除高通以外,微软和赛门铁克也都是中国政府调查的目标,这增强了市场有关中国是否正在利用这种调查为本国企业提供支持的担忧情绪。
国家发改委要求高通作出 5 项整改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高通公司在其拥有的 CDMA WCDMA 和 LTE 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组合的市场份额为 100%; CDMA WCDMA 和 LTE 无线通信终端基带芯片的市场份额也超过了 50%,具有了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CDMA 和 WCDMA 是指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运用的 3G 标准,LTE 则是中国联通、电信以及移动三家运营商的 4G 标准。
高通公司则抓住强有力地市场支配地位优势,开始了它的滥用市场支配行为。主要表现在:
1、 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
2、搭售非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3、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高通公司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处 2013 年度在我国境内销售额 761.02 亿元人民币8% 的罚款,计 60.88 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按照法律的规定,从我们发出正式的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高通公司要把罚款上交中央财政。罚款是实现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必要的途径和手段,但它不是个根本的目的。对这个案子的查处表明,我们国家高度重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坚决反对任何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此外,整改内容主要包括:
1、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手机,由整机售价收取专利费改成收取整机售价 65% 的专利许可费;
2、将向购买高通专利产品的中国企业提供专利清单,不再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再要求我国手机生产企业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专利许可时,不再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再要求签订一切不合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