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就360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360胜诉。法院认定,搜狗的言论构成商业诋毁,并判令搜狗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案件导火索始于2013年,多家权威媒体曝出搜狗浏览器存在漏洞,导致部分用户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泄露。作为一家互联网安全企业,360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醒广大用户注意个人信息安全。然而,搜狗公司非但不能正视自身问题,反而在官方网站和微博上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诋毁360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鉴于此,2013年9月,360公司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了诉讼。
在去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搜狗因商业诋毁,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法律大战的终结。
2013年9月,腾讯宣布入股搜狗。然而此前,业内一直盛传360收购搜狗的绯闻。在腾讯入股之后,搜狗360爆发了激战。搜狗宣称360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搜狗浏览器用户的默认设置被改为IE或者360浏览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360则认为搜狗以升级输入法和更新词库为借口,大规模进行浏览器的诱导捆绑行为,360对用户提示搜狗的诱导捆绑行为合理合法。
对此,搜狗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奇虎科技公司、奇虎360软件公司不正当竞争,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4500万元。而360公司宣布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搜狗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索赔5000万元;同时,向北京西城人民法院起诉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名誉侵权,索赔100万元。目前这些案件并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