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已推出一种新的14天无条件退货政策,这项政策针对的是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及其他许多欧洲国家消费者通过iTunes、App Store和iBooks商店购买的产品。苹果公司此前为这些在线商店制定的条款是,用户有权“免费”撤回一项交易,而且“无需给出任何理由,除非产品已开始发货”。
而现在苹果公司已对相关条款做出更新,引入了一项特别的14天无条件退货政策,将除了礼品卡以外的所有购买活动都涵盖在内:“取消权规定:如果你选择取消订单,则可在收到收据的14天内取消,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只有iTunes Gifts一旦兑取就不能退货。”
苹果公司表示,该公司将在收到取消通知的两周内向用户退款,无论这种通知是通过其“Report a Problem”(报告问题)功能还是书面报告提交的都一样。
在 此以前,苹果公司通过其支持团队来个案处理退款申请,而且在除欧洲以外的美国、加拿大及其他大多数国家中,该公司将继续以这种方式处理软件和iTunes 内容的退款申请。苹果公司表示,在这些国家中,“所有产品销售和租借活动都是不可更改的”,该公司只会自由裁量批准哪些退款申请。
苹果公司所作出的这种政策改变看起来与欧盟出台的一项***消费者权益法令有关,该法令规定,凡是消费者在欧盟国家中购买的货物和服务,商家都必须提供14天取消权或退货期。
相比之下,谷歌Play Store为消费者所购买的应用提供两个小时的“退货窗口”,但谷歌的支持文件并未提及这种新的14天退货窗口。不过,谷歌已为欧洲音乐订阅用户提供了14天的取消权,而在其他地区则仅有7天。
欧盟委员会在6月就已公布了上述方针,但苹果公司一直到本月才对其在线条款进行了更新。根据欧盟法令,如果商家未以恰当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有关退货期的问题,则14天退货期可被延长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