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以专栏形式总结了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指出存在的三大风险。
年报称,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不断渗透,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入融合是大势所趋。以互联网支付、众筹融资、P2P借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种类多样,形态各异,蓬勃发展。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主要表现为: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近两年来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一些P2P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给放贷人造成了资金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央行表示,已经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