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是指一些拥有资质的企业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和其他硬件资源,根据市场与用户需求,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主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去年12月26日,工信部发放了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 虚拟运营商不同于增值服务商的是,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
此次,工信部共向8家民营企业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包括首批无缘入选的苏宁云商及国美电器。此外还有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时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