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基础运营商签订转售合作协议的企业名单,最晚不会超过明年5月推出各自的业务
21世纪网讯 民资入局基础电信业的窗口即将开启,这在资本市场上得到了印证。
10月28日,天音控股、北纬通信、爱施德、朗玛信息4家上市公司与中国电信签署《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29日,三五互联再公告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无不透露着三大运营商推进移动转售业务的决心。
进入移动转售业务的企业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苏宁、国美、京东、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综合/在线渠道商;二类是原本就依附于运营商发展、与运营商关系良好的增值服务/软件/内容商,如鹏博士、巴士在线、朗玛信息、北纬通信,第三类是通信渠道商,如迪信通、乐于、爱施德、天音控股。
究竟移动转售业务的市场多大,足以令这些民企跨界通信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虚拟运营商(MVNO)通常需要4-6年才能收回投资,运营3-5年才能盈利,在概念热炒下,虚拟运营商还有多少发挥空间?
苏宁国美摸石头过河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就是从拥有基础设施的电信运营商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电信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再销售给用户,从中获取利润。移动转售也被业内认为是“影响中国电信业长远发展的鲶鱼”。
2013年10月22日,苏宁、天音控股相继公告,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署合作协议。另外,国内券商预测,除天音控股和苏宁外,国美、爱施德、二六三、用友软件、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乐语、迪信通、鹏博士等企业也在为争夺移动转售业务牌照发力。
苏宁云商由传统家电连锁渠道转型电商平台,也申请了虚拟移动运营商资格。事实上,渠道商“入局”移动通信市场,并非国美苏宁,此前,零售业进入虚拟运营早有成功案例,如台湾地区的家乐福电信,通过租用中华电信的网络,结合自己的消费群,家乐福提供了价格低廉的语音服务及购物通话双向折抵等特色业务,发展了超过30万用户。
对于上述企业来说,与运营商签约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最关键的是得到工信部下发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规定,申请转售企业资格的民营公司,其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於50%,且单一***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这意味着腾讯、新浪、百度等知名互联网企业目前不能参与此次转售试点。
公开数据显示,微信业务拥有号码资源、短信、彩信和语音通话能力,甚至有自己的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平台,这与运营商基础通信业务造成一定抗衡。今年上半年我国微信用户超过4亿,远大于中国电信(1.58亿户)和中国联通(2.36亿户)的移动用户规模。
虚拟运营商活路在哪?
2005年,虚拟运营商概念就开始在国内被提及,但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按工信部2013年5月公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虚拟运营商业实际上是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渠道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以申请并从事移动转售业务,必须从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手中获得语音通话时长、短信等产品资源,再组合成自己的产品进行分销。
这也被业内视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破冰”的信号。
据国信证券分析,三大运营商如拿出各自市场份额的0.5%-1%与民资共享,届时市场规模将在62.5亿至125亿。
在国内,移动转售业务进入门槛包括:1.申请企业必须是民营公司;2.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3.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4,须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拥有独立短号段资源。
从海外经验来看,真正能够成功的虚拟运营商很少,若成功,也一定是那些独具特色,通过捆绑原本自身服务和通信服务,服务于特定细分人群的虚拟运营商。
以维珍移动(VirginMobile) 为例,它能够向用户提供自己品牌的SIM卡、资费套餐、定期发送账单,***特色是利用其在飞机、火车、软饮料、音乐、假日休闲等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开发带有自身品牌特色的产品和服务;而在日本,有的虚拟运营商利用自己品牌网罗用户,令用户甚至淡忘了自己属于哪家基础运营商。
百亿市场规模的虚拟运营商市场,“看起来很美”。不过,在多数业内人士看来,即使这些率先吃螃蟹的渠道商拿到了转售业务许可,也只是与运营商形成了另外一种形式上的合作关系。
投资周期长回报未明朗
在业内人士看来,移动转售业务投资回报周期非常长。资深通信人士柳杰表示,一般运作一个小型营业厅,仅房租一年就要四五十万元,营业员按照5个计算,一年工资需要20万元左右,其他运营费用一年几十万,总计下来一年投入不下百万元。
据柳杰估计,每家企业前期投入至少需要1亿~2亿元。业内人士的估算来自2006年全球知名移动转售商英国维珍公司在上海的投入。据介绍,当年维珍在上海地区投入约2亿元,其中在设备和支持系统上花费1亿多元。
在日本,有的虚拟运营商利用自己品牌网罗用户,令用户甚至淡忘了自己属于哪家基础运营商。因此,发牌虚拟运营商,消费者能得到的***实惠可能就来源于转售企业的特色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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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转售业务即企业从三大基础运营商手中租用号码、时间、网络等资源,再将其与自己提供的服务捆绑包装,向终端用户进行销售。由于做转售业务的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只需建立客服系统,并建立业务管理平台及收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也被称作虚拟运营商。
2013年初,工信部会正式下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征求意见,首批虚拟运营商最晚不会超过明年5月推出各自的业务。
2013年5月,工信部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并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这种业务以“批发零售”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被称为“虚拟运营商”。
业内预期,2014年1月-4月为转售商与合作运营商的系统对接期和准备期,从五月一日起正式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