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票赞成,4票反对,新西兰议会争吵了5年以后,终于在前天通过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议案:禁止软件成为专利。
在这项专利议案条款中,明确声明:计算机软件「不是一种发明」。这被认为是绕过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框架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里的规定的办法,即 WTO 要求:任何发明,包括在所有的领域里「产品」和「过程(工艺)」,都可以被授予专利。
但是,如果计算机软件只是单纯地实现一种专利过程(工艺)的方法,还是可以获得专利。但是声称软件本身就是专利,则不被承认。
对于通过软件来改进硬件的做法,法律上还是有点空间。在议案中列举了一个「洗衣机软件改进」的例子:尽管对于洗衣机的改进是通过软件完成的,「但改进的真正原因是一种对洗衣机新的操作方法,让衣服更干净,更省电。」,所以该软件专利可以被授予。
Cleare Curran,作为议员,深入地参与了此项议案的讨论,他引用了几家软件公司老板的抱怨,称「把一些显而易见的方法注册为专利(小编注释:比如一些基础的 算法和数学公式),这极不利于软件开发,如果想绕开世界上这些成千上万的流氓专利,开发软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Curran 说:「在新经济中,软件开发占到了很大的比重,软件开发者的呼声应该被倾听,可喜的是,他们的呼声终于得到了回应。」
总部位于新西兰的 IT Professionals 公司的总裁,Paul Matthews,对议案的通过欢呼雀跃,他发推说:「新西兰禁止了软件专利,#历史性 #牛逼 #耶」。不过 Matthews 也注意到,新的法律只适用于新的专利申请,所以之前的软件专利在新西兰依然有效。
这已经成为一个悬念,即其他国家是否会步新西兰的后尘。在美国想要完全禁止软件成为专利不会得到太多的支持,无论在技术和其他领域——阻力太大。但是,今年是美国的「痛打专利流氓年」,美国会在上个月,就收到6项关于整治专利流氓的提案。
小编再唠叨几句,为什么这个事情可以贴上「历史性」三字,原因如下:
- 软件专利破坏标准,导致「不兼容」。比如你在苹果/Linux设备上没法直接看WMV/RMVB的视频,WORD 文档在别的软件里怎么看都不对劲,或者有两个软件装一起就会打架。这常常是因为无辜码农干不过「软件专利」。
- 软件专利阻止开发者以个人身份开发和发布软件。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事不关己,但这种自由,应当和「写作的自由」一样神圣不可侵犯。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从事写作,但有些人会,社会的福祉作为一个整体,应该也包括这些从事写作和开发软件的「少数人」的自由。
- 软件专利让很多公司面对严重的法律和经济风险。结果就是垄断企业,和在一个市场中只有两三个大玩家的局面。用户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而软件开发企业因为用户没有更多的选择,而失去了回应用户需求,改进产品和软件创新的动力。
注:《欧洲专利公约》及德国、英国和法国的专利法规定:计算机程序不受专利法的保护。
原文链接:http://arstechnica.com/tech-policy/2013/08/in-historic-vote-new-zealand-bans-software-patents/
译文链接:http://jandan.net/2013/08/31/newzealand-bans-softwarepa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