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虚拟的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自己的现实生活。比如互联网打破了束缚人类几千年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让地球村的概念逐步成为现实。但同时,互联网也在打破人类几千年来固有的规则和法律,比如所有权。
我不是法律专家,我无法从法律的角度阐释所有权的前生今世,本文的角度仅仅是从一个互联网用户的角度来看待人们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云时代里所有权之争。
一个我经历的事情——很多人应该都知道我是kindle的重度用户,一次我在亚马逊电子书城购买一本电子书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无意间在某本书后面发现亚马逊有“不满意7天退款”功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点了一下这个按钮,并简单写了自己的退款理由,2分钟后,银行的退款短信过来了,5分钟后再打开kindle,原来购买的一本书已经消失了。
的确,我退款,亚马逊删书,这理所当然,而且我也听闻过早在2009年亚马逊远程删除用户kindle里的两本奥威尔正版书的事件。而当类似的事情(就删除的结果来说是类似的)发生在我身上时,内心深处窜出一连串的疑问:假如我不退款,我就一定拥有这本书的所有权吗?如果这样,亚马逊当年为何要删除用户kindle中的正版书?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花钱购买的仅仅是个不确定时效的使用权吗?
再来看一个极端的例子,古德温是美国俄亥俄州一家体育赛事视频公司的老板,他将一些宝贵的视频素材放置在了一家颇受欢迎的Megaupload。后来因为版权问题,Megaupload被联邦调查局关闭。一同消失的,还有其他1.5亿用户存储在那里的一切。他要求拿回这些视频(这位老兄显然不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时却遭到当局的拒绝,这事也将进入法律程序,后续结果如何,我们还不知道,但此事发展到最后的潜台词很明显——当你将内容放置在云端时,你也将失去对内容的所有权。
第一个案例,我从亚马逊购买了图书,从云端download到kindle里,但我却只有部分或几乎没有(从理论上说,亚马逊可以随时删除我的图书)的所有权。而第二个案例里,当用户上传内容到云端时,用户从一个内容所有者变成了众多内容使用者,也就是说,你可以随时随地使用云端的内容,但所有权已经不归你了。无论哪一种情况,放在现实生活里都无法理解,但在互联网时代准确的说是在云时代里,这一切似乎都很合理也很合法。
在最近全球关注的美国棱镜监控计划里,虽然多家互联网巨鳄都否认向美国政府开放服务器,但多家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公开了政府部门数据请求——即政府部门要求这些互联网公司提供某用户的信息,这可能包括他在社交媒体上的状态,他所注册的即时通讯地址和邮箱地址,甚至部门账号的密码。不管美国政府会怎样处理这些信息,这些互联网巨头的所作所为都已坦白了一个前提——所有用户存放在云端服务器上的内容,都是我的。
这是一个让人感到沮丧的事实。在苹果联合创始人沃兹看来:云时代里,美国逐渐成为他们曾经的对手——前苏联,在那个时代,人们没有事物的所有权,因为万事万物都是国家的,普通人只有使用的权利,而如今的时代,人们则越来越倾向于在需要的时候直接去云端获取。而在我们这个从未明晰过所有权的国度里,事情似乎正在朝着一个伟大口号号召的方向发展,还记得共产主义宣扬的“按需分配”吗?难道要在云时代里实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