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刚刚结束。自1月8日该意见稿发布之日起,虚拟运营的开放便受到了各方热议,不少公司也纷纷公布将申请相关资质。
“随着移动通信业务转售口子的打开,行业生态圈内大量企业期望借助自身已有核心业务的优势,获得转售资质进行商业模式的调整和创新。” “例如苏宁等,可以凭借其终端用户的优势,建立其主营销售业务与移动通信的捆绑模式,产生新的盈利点;天音控股等,可以实现渠道话语权与移动通信业务的充分结合,出现新的商业模式。”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李骞认为。
但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也表示,“业务转售是通信领域的蓝海,抢先进入该领域可获得优先发展地位,同时享受国家政策倾斜,有利于企业将来掌握市场话语权。但是,由于转售商前期需要自建客服、自建渠道,成本投入较高,而收入只是资费与运营商批发价间的差价,利润空间有限,企业进入该领域仍面临挑战。民营资本只有选择性进驻移动通信局部业务才能获得一定的市场空间。”
于此同时,众多业内人士也对《试点方案》本身表示出了一些担忧。
首先是试点的数量,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未来将有至少6家民资企业将获准运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成为所谓的“虚拟运营商”。
对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认为,在业务的具体开放中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第一批不能放得太开,最多10家就可以了。“一是要保障市场的正常持续,进入者太多利润自然摊薄,这就很容易造成恶性竞争;另一方面,虚拟运营具体应如何做,也需要有一定时间的探索和实践,因此,第一批虚拟运营商具有试点性质,不宜太多。”
其次便是试点的开放程度,兴业证券通信行业分析师李明杰说:“北欧的挪威和瑞典,政府强制性要求基础运营商必须开放至少50%的网络资源给虚拟商。如果开放比例太小,虚拟商无疑大受限制”。过多的限制将影响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创新和试点目标的达到。
因此,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政府,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改革在初步破冰之后,仍将面对一些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