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工信部将建立一个长效的评估体系,要将App第三方平台纳入管理,成立需要备案,运行需要监管。个人应用开发者也必须纳入管理体系,更要实名认证等等。并且还传工信部以后将完善备案——审核——监督——抽查等各种手段。
但最近工信部终于出来发言了:
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发布)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移动应用商店如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则应按292号令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或备案手续。我们鼓励各方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研发和创新,共同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有网友直接注册了Appbeian.com,想想也是,一旦此事成真,帮APP备案会变成一个生意,只是是不是也和网站一样,分非商业的和商业的两大类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