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对混乱的Android应用商店和APP市场提出新的管理要求。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APP备案”一事表示,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发布)的规定,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移动应用商店如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则应按292号令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或备案手续。”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鼓励各方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研发和创新,共同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据悉,工信部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正制订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拟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管理要求。
今年6月,工信部出台《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手机企业不得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可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问题的APP。
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在接受《IT时报》采访时透露,工信部正在建立一个长效的评估体系,对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内置软件进行评 估和抽查,而且相关的国家实验室和研究院都参与到其中。其次是要将第三方平台纳入管理,成立要备案,运行要监管。而且平台本身的运营也要有所要求,尤其对 个人应用开发者要纳入管理体系,如做实名认证等。
据悉,除了以上的技术监控外,以后还将完善备案——审核——监督——抽查等各种手段,将整个平台纳入到整体、规范的管理体系之中,同时服务提供 商和内容提供商也要加大自我清查,整治恶意APP暗扣费等现象。目前对智能手机平台的监管还处于短期的运动式管理阶段,相当原始,处罚力度也不够大。而且 国内也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
现状:Android应用乱象丛生
金山手机安全中心对国内Android市场的一则研究数据表明,恶意广告是成为Android手机安全的首要威胁: 94.71%的Android手机用户有广告软件,平均每部手机上存在11.68款含广告的软件,63%的用户手机里存在至少一款恶意广告。
恶意广告的危害集中体现为影响手机操作体验、耗费流量、窃取隐私。据统计,平均每个Android用户每天被恶意广告骚扰8.4次(包括通知栏和无法关闭的内置广告),这个频率已高达垃圾短信的4倍。
而且,用户不仅要忍受恶意广告的频繁骚扰,还得为广告下载的流量买单。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恶意广告插件每更新一次需要消耗平均45KB的流量,而更新的频率从2小时一次到10分钟一次不等。
金山手机安全中心在分析广告插件代码后,得出如下数据:有73%的恶意广告会试图获取用户地理位置信息;47%的恶意广告试图获取用户手机号;20%的恶意广告试图获取手机中所安装软件的列表。
陈金桥透露,国内以Android平台为主的智能手机市场监管还相当不完善,而且问题也日益严峻,“依附在智能手机平台的黑色产业链比较严重,而且链条上的协作分工也日益密切。这些病毒、暗扣都盯准了主流手机平台,越是热门,越容易中招。”
专家:勿过度解读
对于监管措施的出台,多位业内专家认为对开发者造成的影响不会很大。“要注意,这是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不要把备案误读成审批。”电信专家、飞象网CEO项立刚表示,苹果对商店的APP进行审批的团队有上百人,需要很高的人力成本,从目前的情况看,工信部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对APP进行逐个审批。
IT法律专家赵占领透露,工信部主要要对提供APP的第三方平台要实行备案制,对APP应用实行实名制。“APP实名制,即使不做强制要求,平台方为了规避自身法律风险,实际上大多已经在实行实名审核了。”
在赵占领看来,备案制属于准入控制,虽不能单纯依靠该机制解决APP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却可以把大大小小的APP应用平台纳入监管的范围,通过强化APP应用平台的管理职责来解决应用平台疏于审核、管理的问题,进而起到间接规范APP应用的作用。
“对数以十万、百万计的APP应用而言,备案制显然难以操作,也非政府监管的初衷,广大应用开发者对此多有误读。”赵占领表示,实名制意在强化应用开发者的自律意识,也便于消费者维权及政府监管时进行身份确认。
目前,为了规避自身法律和政策风险,多数应用平台已经加强对APP应用的审核,其中最基本的措施就是对应用开发者的身份认证,要求企业开发者提供营业执照、个人开发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可以说,APP应用的实名制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赵占领说。
不过即便如此,Android平台商仍然对实施细节的不确定性表示担忧。国内最大的Android平台之一网龙CEO胡泽民对新浪科技表示,移动互联网产 业刚刚起步正在成长,今年资本市场的冷清已经对产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希望有关政策能够对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在监管的同时扶持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