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通信行业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较,行业地位和自身的发展环境,都深陷在几个悬而未解的矛盾中,在被整个社会快速的边缘化。这其中,固然有通信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变化,移动互联网的颠覆性因素,使得通信行业的内涵和服务外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电信运营商的转型也从始至终在摸索和探求之中。但来自前期悬而未解的三个主要问题,如同三座大山,给本已经艰难转型的电信运营商,增加了前行的阻力。也可以这样认为,电信运营商在新时期发展的前进之路上,还肩负着历史上形成的几个亟待释放的包袱,给电信运营商,或者说整个通信行业的再次繁荣,产生了持续不断的压力。也使电信运营商在获得外部支撑,求得自身更好运营的环境上,仍然处于一种模糊与无序的混乱竞争里,从而延缓了通信行业健康发展的机遇。
阻碍着电信运营商的第一座大山,应该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电信法》。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整个通信行业一直以来的隐隐病痛。虽然社会各界与通信行业的有识之士在不断的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履行职责,敦促相关机构尽快出台《电信法》,以促进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但从1980年改革开放初期,提出酝酿《电信法》草案至今,已经过去了32年,到目前又杳无音信。32年弹指一挥间,中国的通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影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无论是网络建设的投入,还是产出的利润水平,对国民提供的普遍服务,奠定国家在国际核心地位的夯实基础,显现着举足轻重的砝码作用。但就是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融合了最先进科学技术的通信行业,却缺乏根本性的行业指导法,仅仅靠着国务院2000年颁布实施的《电信管理条例》,早已经规范不了通信行业的实际问题,使得整个通信行业的发展处于一片无序之中,行业发展的生存环境受到了极大的挫折。虽然《电信法》的出台,牵涉了多方面的利益,但一部拖延了32年的行业立法,迟迟不能够面世,去发挥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更是一种讽刺和行业不被重视的间接证明。《电信法》的立法是绕不过去的礁石,对有关部门来说,只能尽早尽快解决,否则就是与通信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现状背道而驰,也愈发显示出立法机构的平庸和拖沓。《电信法》1988年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1993年起草工作开始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并于1998年开始分别列入第九届和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却一直未能进入到立法的核心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漫长的过程背后充满了难以言喻的各方利益之争,也说明了各方面意见的难以统一。从严格意义上来看,《电信法》的制订只是填补目前通信市场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要建立一个健康的通信市场秩序,更关键的是在于要利用市场调节的方式实现合理的监管。通过市场来调控,将更符合《电信法》立法的根本要求。也符合通信业各方健康运营和发展的整体生存状态。《电信法》的难产,对于电信运营商的不断被边缘化,更具有一种来自法律支撑的缺失意义。
困扰着电信运营商的第二座大山,当属对电信运营商企业意义的认定。国资委对电信运营商的考核体系,早已经确定了电信运营商的企业范畴,本不该再提出异议。但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国有经济结构的持续调整,使国企向两个方向不断的集中,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的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所谓公益型国企,具备四个特征,首先,其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第二,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第三,定价机制由政府控制,该类企业自身没有定价权;第四,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的亏损。“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由于该类国企在经营上普遍处于垄断地位,因此未来改革的重点在于提高透明度,建立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机制,以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国企将承担破产退出的风险。这给电信运营商提出了新的选择路径,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业务体系划分中,电信运营商既有公益型国企的特指,又有竞争型国企的传统领域,这将使电信运营商的日常运营受到两种形式的冲突矛盾。按照国外惯例,宽带战略属于国家层面的主导,运营宽带的电信运营商理应划归到公益型国企的序列,使得宽带战略在社会各个层面得到开展。而目前国内电信运营商在运营的宽带业务,还是属于企业自身的商业行为,在象征国家宽带战略意义上,并没有获得来自国家层面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自从国内电信运营商提出宽带中国的口号,也从企业行为方面触动政府部门,能够尽快把宽带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常务会议于早些时候也讨论了这个议案。但时至今日,宽带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又再次被搁浅。这对宽带运营商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打击。在国际化的大潮中,宽带战略对国家的综合竞争力的意义无疑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基础。而单单依靠宽带运营商的企业力量,来带动宽带战略的积极推进,显然超出了宽带运营商自身的能力范畴,虽然在实际的运营中也在半推半就的落实这个战略,但企业付出的代价和受到的阻力,在许多地区成为了一个可望不可即的空画。
挤压着电信运营商的第三座大山,也是近十年来,带给电信运营商许多困惑的折腾。最近有传闻,随着4G牌照的临近发放,对电信运营商再次重组的消息也长了翅膀,给通信行业带来了新一轮的轩然大波。可以说,通过前四次电信业的重组,行业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带给社会的全新服务,也获得了用户的认同。但前四次大规模的重组,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时过境迁,不做深入的探讨。有一点事毋庸置疑,通信行业获得新生的同时也遗留了内伤,只有浸染在这个行业,才会感受其中的遗憾与无奈。回头看前四次重组,几乎每一次网络的换代升级,都是重组的前兆和重新分配资源的开始。而每一次重组带给行业的影响,已经在行业内产生严重的脑震荡。每次重组对行业持续发展造成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都是有目共睹。4G牌照的发放和三网融合的推进,势必带给电信运营商一个重新洗牌的可能,照此看来,不是重不重组,而是如何重组的问题,无论何种方案,还是尽量减少行业的震荡为根本。无论是双寡头格局,还是三国演义,或者是四方争霸,对电信运营商的自身发展,都要造成一段时间内的暂时性缺血,这也使得电信运营商被边缘化更加深了一步。放眼国内,很少有哪个行业受到如此三番五次的拆分与重组,也很少有哪个行业有如此无序无理的混乱竞争。
& 虽然造成电信运营商变为运营殇的因素很多,但以上三个问题当是重中之重,电信运营商如果要重新凤凰涅槃,定要尽快解决上述悬而未解的问题,否则还将在混乱中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