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两周前的报道表示,苹果和三星双方迫于北加州巡回法院法官露茜·科厄(Lucy Koh)的压力,已决定在法院监督下由双方的CEO和***律师出席和谈。
科厄法官当时要求和谈在90日内举行。治安法官约瑟夫·斯佩罗(Joseph C. Spero)日前将此次和谈日期定为5月21和22日的上午9点半,并将亲自监督和谈进程。
本案应由圣何塞法庭审理,但和谈却放在旧金山,这是为了防止法官对案件有私人方面的判断。斯佩罗法官已要求双方在5月9日前提交一份和谈方案,要求双方“坦率的列出各自坚持的议题和可以讨论、妥协的议题”。
这或许只是法官的一厢情愿,不管案件在何时何地有谁审理,双方均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弱点。但至少,一个中立的法官可以防止在判罚时带入自己对于双方的成见。
苹果和三星目前在10个国家相互起诉。2012年2月27日,苹果在西班牙阿利坎特向欧盟设计法庭提起诉讼,控告三星侵权,试图得到效力遍及欧洲的专利权判决。欧盟设计法庭有权在欧盟范围内禁止销售侵权产品,无论相关企业是否在欧盟国家内设立或将设立生产渠道。
虽然双方只在10个国家展开诉讼,但实际涉及到31个国家:西班牙阿利坎特法庭效力遍及欧盟27国,其中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之前已有诉讼;在非欧盟部门,双方在美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4国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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