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首席代表律师大卫·博伊斯(David Boies)通过就谷歌 2005 年至 2006 年的邮件内容质询鲁宾。他称鲁宾在 Android 研发期间写的邮件清楚显示,他认为谷歌需要与 Sun 达成合作或者从 Sun 获得 TCK 授权,java.lang API 受版权保护。
在谈及是否应该和 Sun 合作,获得获得授权时,鲁宾就称,“当时那些都可选的。”。
鲁宾还曾在邮件中称,“避免使用 Java 虚拟机(JVM)版本不大可能,因为 Android 团队对于 Java 先前就有所了解”。Android 团队中有数位成员曾是 Sun 的 Java 研发部门的成员。
“我觉得对于那一句的解读过多。”鲁宾表示,“我们当时在思考实施行动。此刻我不确定当时有没开始行动,我们那时实际上还没有作出决定。”
关于该 API 版权问题,确凿的证据出现于 2006 年 3 月 24 日的一封邮件,鲁宾在该邮件中称,他不认为谷歌能够使用 Java,因为 Sun 拥有它的知识产权和品牌。
博伊斯接着指出鲁宾在同一天另一封邮件所说的“java.lang API 是有版权的”。
美国时间周二早上,鲁宾将继续出庭作证。案件开始审讯时,谷歌律师会通知他出庭,鲁宾届时得解释在过去几年他在专利授权和 API 版权问题上想法的改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