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机科学领域历史的惊涛骇浪中,蓝色巨人IBM是个特别的角色,因为它不仅自身伟大,更重要的是,它还成就了另两个足以与自己比肩的伟大公司,那就是微软和甲骨文。
话说蓝色巨人早在1980年代开始就意识到计算机领域即将发生巨变,个人电脑(PC机)将会逐渐得到推广,于是巨人准备生产并推广个人电脑,但苦于没有合适的PC机操作系统,于是计算机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合作就这样产生了:IBM找到了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微软,希望与微软进行合作,由后者为其编写合适的PC操作系统,不过不巧的是,是时的微软自己也没有自主产权的操作系统,但是有句话叫时势造英雄,微软通过从蒂姆·帕特森手里收购了SCP-DOS后适当改进,形成MS-DOS后安装到IBM PC机上向全世界推广,借助于IBM品牌的力量,微软一下子成为PC机操作系统的霸主。这次收购堪称是商业史上的经典案例,为此微软只花了2.5万美元。
MS-DOS之后的故事人人皆知,微软帝国也因此而长久耸立。
IBM成就的另一个传奇是甲骨文,说到甲骨文就不能不提埃里森。埃里森曾是一个失败的打工者,他在30岁之前无任何成就,妻子离之而去,埃里森对妻子说,与我离婚你会后悔,今后我必然会成为一个巨富。当时他的妻子听到这番话,只是当作笑话一样对待。此后是天意让埃里森获得巨大成功。在1970年代,又是IBM,又是蓝色巨人的一名数据库专家Code发表了经典的关系型数据库论文,这篇论文可称作是关系型数据库的鼻祖,不过,IBM却不重视它,认为它不实用。而埃里森却坚持认为关系型数据库将成为未来的主流,于是Oracle诞生了,埃里森也因此成功了,而IBM直到1980年以后才如梦初醒,匆匆忙忙推出自己的关系型数据库DB2,但是这一系统却远不如Oracle来的强大,直到今天,Oracle仍是最好最强的数据库。
IBM成就了甲骨文,但我觉得,如果没有那次离婚,埃里森是怎么也不会激发出如此强大的斗志的,也许,人生真的需要经受一些大挫折,才能迸发出钢铁般的决心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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