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正在为“应用内程序购买”(In-App Purchases)技术申请专利。一旦苹果被授予专利许可权,Lodsys和苹果很容易在专利权利上引发争议。截至目前,Lodsys公司一直声称拥有“应用内程序购买”这项技术的专利。事实上,苹果在iOS 3.0系统推出以后的版本中加入了“应用内程序购买”这一功能后,苹果一直在向Lodsys公司支付使用费。
自今年五月底,没有消息表明Lodsys和Apple之间谈判取得进展,似乎所有应用开发人员不仅是iOS 系统的开发者,就连Lodsys目前也处于观望态势。
然而,就在昨天曝光的一份专利文件为此案增添了新的变数,苹果在2009年6月iPhone 3GS问世后,也就是 iOS 3操作系统推出后的一年曾于2010年4月26日申请过“应用内程序购买”这项专利。Lodsys所声称的专利主要是基于以“以用户为主导的产品设计模型”(Customer-based product design module)。这项专利申请于2006年提交,2009年11月获准通过,Lodsys将该专利描述成是“可以使用户、消费者在未来服务或者应用中获得交互式体验,其中包括了购买流程”。
如今,苹果提交了“应用内程序购买”的专利申请,申请文件中清晰地阐明了产品购买报价、透明支付界面,面向用户的应用服务端、代表应用程序的广告还有直接从分散的商家购买商品的机会。苹果的目的是希望开发者通过这一应用程序更有效推广自己的产品,即使推广初期要免费吸引用户。购买程序的每个步骤都为消费者决定最终退出商品购买提供了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