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等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作为第一批的名单。《通知》还要求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
截止2011年7月份,自这12个地区(城市)成为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以来,工信部通过对第一阶段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认为全国范围内三网融合工作取得一定进展,试点地区(城市)电信网络宽带升级改造基本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基本完成,目前大部分地区电信、广电企业已具备向用户提供业务的能力。不过虽然首批12个试点地区(城市)在技术和网络等层面已较完备,但上述地区(城市)在业务层面甚至管理层面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更没有进行业务层面真正的“落地”。试点地区工作仍面临较多问题和阻力,进展缓慢,笔者认为,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管理体制不畅,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的发展思路存在差异,双方对试点业务的理解也不同、需打造开放统一的平台。
第一:管理体制不畅
目前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实行的是电信和广电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笔者认为,由于电信和广电所处的发展阶段、所采用的发展模式不同,导致了管理思路、发展目标、监管体系等方面双方存在较大差异。在过去条块分割的时代,不同部门管理体制的差异并不会对对方有太大的影响,但现在两家共同推动一项事业,不同的管理办法必然会发生碰撞。
电信行业经过政企分开和企业重组等多次改革,已经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监管体制、企业治理机制以及市场竞争机制。相比之下,广电行业在政企分开、企事分开,网台分离、转企改制等方面还处于探索推进阶段。
第二:发展思路存在差异
根据媒体报道,之前广电部门对三网融合试点持消极态度,并通过行政手段对三网融合发展模式加以限制。一些地方的广电部门甚至按照广电总局要求,关闭原已开展的IPTV业务,曾得到中央认可的上海等地的发展模式也遭到广电部门的否定。笔者认为三网融合并不是网络的融合,更应是业务的融合。电信与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对广电带来的最大冲击来自于IPTV业务,广电将来肯定会产生自己的杀手级业务,而视频业务将是核心。
在三网融合的发展思路上,广电和电信差异很大。笔者认为在保证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工信部的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允许并鼓励探索多种模式的思路非常正确。目前广电总局也大力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加快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最新消息,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将在7月份挂牌,有线网络整合即将进入“全国一张网”的关键时期。
第三:对试点业务理解不同
在对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理解上,笔者认为双方也存在差异。如在对IPTV、手机电视播控平台、业务传输分发平台的功能以及各自职责分工,广电和电信有不同的理解。此外,广电企业提出建设和经营全国互联网骨干网和国际出入口等要求,工信部认为这超出了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的范围。
第四:需打造开放统一的平台
与电信行业不同,由于历史原因,广电行业从一开始就没有走上统一、标准、规模化之路,而三网融合的到来,让这一历史积弊被放大。笔者认为,广电在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必须制定统一、开放的标准,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互联互通,才能实现规模化发展,才能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创新业务,融合业务的部署与发展需要建立在开放、统一、标准化的平台之上。
目前,广电正在加快网络整合的步伐,积极推进NGB的建设,将全国的有线电视网整合为一张网,其目的就是实现广电内部的互联互通。
尽管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但根据官方消息,工信部依然强调应该继续大力推进。工信部表示,尽管面临很多困难,但仍应该坚定信心,积极推动三网融合工作。目前国务院三网融合小组已经开始重启研究第二批试点城市方案,包括天津、重庆、广州、成都等在内的第一批试点落选城市一直在积极争取第二批的资格,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已经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试点地区开展了专题调研,以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今年下半年适时对第一阶段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对试点企业三网融合业务发展、网络建设和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测试评估。在此基础上,将根据第一阶段试点的实际情况,以及各地区在网络、市场、组织能力、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条件,确定下一阶段试点推广方案。笔者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三网融合试点将扩大到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如果条件成熟,将在全国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