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应用软件商店,即我们常说的应用商店,是由苹果公司提出的概念。应用商店诞生的初衷,是让智能手机用户在手机上完成更多的工作和娱乐。
2008年7月11日,苹果继SDK推出之后,苹果APP Store正式上线。7月14日,APP Store中可供下载的应用已达800个,下载量达到1千万次。2009年1月16日,数字刷新为,逾1.5万个应用,超过5亿次下载。用户购买应用所支付的费用由苹果与应用开发商3:7分成。
2009年底,伴随苹果APP Store的巨大成功,应用商店的概念迅速风靡起来,各大手机厂商开始搭建自己的应用商店,来提升自身手机产品的卖点和吸引力。手机软件商店里的内容涵盖了手机软件,手机游戏,手机图片,手机主题,手机铃声,手机视频等几类。
应用商店模式大大降低了人们进入手机应用软件领域的门槛,使得应用开发者参与其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手机应用产业进入了高速、健康发展的时代。
应用商店模式几乎涉及了整个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的所有成员,包括终端制造商、操作系统提供商、运营商、CP/SP、开发者、用户,以及广告商等。市场上的现有手机应用软件所商店种类繁多,运营主体、经营模式、运营产品及所承载的系统平台、终端都有一定差异。
诺达咨询《手机应用软件商店市场现状与用户特征研究报告2009》中分析认为,手机应用软件商店运营市场主要有四类企业在充当运营主体,运营的软件商店各具特点,详细见下表。
除了按运营主体划分外,手机应用软件商店还可以根据其支持的手机终端平台来划分,可以分为系统专属性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店和混合性手机应用软件商店。其中专属性手机应用软件商店是指在该软件店中的产品只支持一个手机终端操作系统,如苹果的 APP store、诺基亚的OVI store、微软的Windows Marketplace等。混合性手机应用软件商店是指在该应用软件商店中的软件汇聚了各种操作系统和平台的手机应用软件的商店,如运营商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店——移动MM、互联网服务商提供手机软件商店如手机家园、智能手机之家等。
此外,以应用商店服务提供商主导厂商的概念来划分,目前应用商店的建设模式主要可分为:平台提供商主导模式、运营商主导模式、互联网厂商主导模式。
我们将平台提供商定义为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的提供商,利用相关开发工具能在其操作系统之上开发高级的应用程序。在应用商店的大潮中,平台提供商出于竞争的需要,走到了最前列。在这种模式下,还可以再细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主导操作系统的终端制造商:典型厂商为Apple、Nokia、RIM;
◆非主导操作系统的终端制造商:典型厂商为Samsung、LG、Sony Ericsson;
◆纯粹的操作系统提供商:典型厂商为Microsoft、Google;
◆芯片提供商:典型厂商为Qualcomm、Intel、Media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