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布斯》杂志网络版周三撰文指出,在虚拟世界,苹果的作用越来越像运营商,这个世界的地理界限由苹果产品定义。
以下为文章概要:
当越来越多的人在虚拟世界安家落户的时候,有关过去的定义和法律上的区别就不再适用。今天的运营商与过去的角色一点也不像。苹果、谷歌、Facebook和其他许多公司已经走在成为这个新领域的运营商的道路上。这是上述所有企业都不愿接受的一个称号,因为会给他们带来责任和限制,有利于竞争对手,同时给自己的盈利造成压力。
在一个由互联网驱动、连接过度的世界,我们的思想必须摆脱一些概念和架构的束缚,毕竟,它们是为现实世界所设计。踏入虚拟门槛的权限越来越分明,越来越受束缚,就像其他数百万人一样,我生活在“苹果世界”,这个地方的地理界限由苹果产品定义:MacBook是北,iPad是南,iPod是东,iPhone是西。
还有人生活在“谷歌世界”、“Facebook空间”和“Twitter土地”,他们应该与我的愿望一样,即希望这些公司承诺“不作恶”(do no evil)。但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的纯洁。身在“苹果世界”,感觉就像置身于一个破破烂烂的矿区,那么只有店铺。独立的零售商不需要申请空间。即便是苹果以前的支持者,如Adobe,他们也连同应用开发商一起遭到放逐。
究竟什么是运营商?答案是在市场具有垄断地位的厂商。鉴于这种优势地位,运营商对消费者不应有任何的歧视。根据法律规定,运营商只要有足够的空间,就必须承载所有的乘客或货物,且是免费服务,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去拒绝承担这种责任。没有充分理由就拒载某个人或某些货物的运营商,可能会因对方受到损失而遭起诉。
当然,苹果并不认为自己是运营商,政府也不这样认为,因为我们往往将运营商与有形财产联系起来——铁路、飞机、卡车、铜、光缆等。我们的确不把使用那些设施的应用看作是运营商,但显然它们就是。例如,邮政局是运营商:它其实就是一款使用其他运营商旗下飞机、铁路和卡车运载货物的应用,
如果上世纪三十年代邮政局的运转方式像今天苹果一样,它可能会将当时通过大型邮购公司(如Sears和Montgomery Ward)送往消费者的物品量减少30%。由于所谓的网络效应,在一个连接过度的世界,垄断和寡头垄断就变成了一个自然而然的状态,想一想谷歌、Facebook、亚马逊、甲骨文和微软IE吧,云计算的问世无疑会造就更多虚拟空间垄断者。
在不同年代,人们对运营商定义的看法也不同。未来的运营商应该会意识到,“未来的有形货物”就是信息,二十一世纪的地理就是虚拟空间。他们越快接受这种观点,政府与监管部门干涉他们业务的可能性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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