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JavaScript中变量作用域只有两种,全局作用域与函数中的局部作用域(有人认为不同script节点间也存在一种作用域,称之为段作用域,理由是在后面的script的节点中定义的变量,在这个script节点没有被解析之前,前面的script节点是不能访问这个变量的,这种依赖于代码解析顺序的特殊情况,不在我们这篇文章的讨论之列)。
比如下面的代码:
- var a = 1;
- function f(b)
- {
- var c = 2;
- }
a就是我们声明的全局变量,c就是我们声明的局部变量,b作为函数f的形参,也是一个局部变量。
我们再看下面的代码:
- function outer()
- {
- var o;
- function inner()
- {
- var i;
- }}
可以看到o和i都是局部变量,只不过o的作用域范围为函数outer的函数体,而i的作用域范围为inner的函数体。
我们再看一段代码:
- var g = 1;
- function outer(){
- var o = 1;
- function inner(){
- var i = 1;
- debugger;
- }
- inner();
- }
- outer();
debugger?没错,就是debugger。呵呵,我们单独运行这段代码,打开浏览器的调试环境,比如ff浏览器的firebug
我们选择脚本这一项,然后查看debugger运行时的调用堆栈情况,可以看到,除了有inner,outer以外,还有一个scope1.html()这么一个函数,这个函数从何而来的?
我们再看如下代码:
- debugger;
可以看到,单独运行debugger的时候,firebug的调用堆栈只有一个scope1.html()这个函数被调用。
我们知道,此时是没有任何自定义的函数被调用的,那么这个函数从何而来的?我们不妨做如下大胆猜测,这是浏览器的js引擎自动生成的,我们所有的代码都运行在一个浏览器预先定义的一个函数里,而在这个函数里声明的变量,就是我们所谓的全局变量。
这样,我们就可以以一种一致的方式,去看待JavaScript代码:所有的代码都是以函数方式运行的,JavaScript的变量作用域只有一种,那就是函数的局部作用域。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意见,有不同见解,欢迎拍砖。
ps:
1 关于scrope1.html()这个函数,在不同的调试环境下,命名可能不一样,比如ie下就是global script code,chrome下就是anonymous function。
2 推荐大家都运行一下上面的代码,查看一下函数运行时的调用堆栈以及变量的监控情况,对于理解JavaScript的作用域、作用域链、闭包等概念都有很大的帮助。
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rt0d/archive/2011/04/18/2019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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