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控制
工程变更的概念: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环境或者其他的各种原因对项目的部分或项目的全部功能、性能、架构、技术、指标、集成方法、项目进度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变更产生的原因:1、项目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例如政府政策的变化。2、项目总体设计,项目需求分析不够周密详细,有一定的错误或者遗漏。3、新技术的出现,设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设计方案或者新的实现手段。4、建设单位由于机构重组等原因造成业务流程的变化。
变更控制的基本原则:1、变更申请快速响应、2、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确认、3、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4、三方都有权提出变更、5、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6、及时公布变更信息、7、选择冲击最小的方案、8、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
变更流程:1、了解变化、2、接受变更申请、3、变更的初审、4、变更分析、5、确定变更方法、6、监控变更实施、7、变更效果评估
需求变更的确立规则:1、每个项目合同必须包括一个控制系统,通过它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进行评估。2、每一项项目变更必须用变更申请单提出,它包括对需求批准的变更的描述以及该项变更在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的成果上可能引起的变更。3、变更必须获得项目各方负责人的书面批准。4、在准备审批变更申请单前,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总监理工程师商议所有提出的变更。5、变更申请单批准后,必须修改项目整体计划,使之反映出该项目变更,并且使变更成为这个计划的一部分。
进度变更的控制:进度计划的实际检查工作。处理好人员安排问题。
成本变更控制的方法:偏差控制法;成本分析表法;进度-成本同步控制法
合同变更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确定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项目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4项目合同的变更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责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合同变更管理控制程序:1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应编制变更文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2监理应了解项目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3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指定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确定变更范围及实施难度;确定项目变更内容的工作量;确定项目变更的单价或总价。)4监理应就项目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协商。5项目变更内容经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同意后进行签认。6监理应根据项目变更单监督承建单位实施。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项目变更单之前,承建单位不得实施项目变更。8监理应根据项目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9监理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平地调查分析,提出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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