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复:我的大学生活琐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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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哈佛人。我有这样一个梦想,一是因为那个笼罩着哈佛大学的光环,也因为我一直把学习法律当做我的目标,并把学习数学当做我的“后备”,而哈佛的这两个专业都是全美最好的。1979年的四月,一封拒信打破我的这个梦想。至于原因,我估计是因为我的SAT英语成绩太差了,只有550分(如果当时有新东方,可能就不是这个结局了)。

上大学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哈佛人。我有这样一个梦想,一是因为那个笼罩着哈佛大学的光环,也因为我一直把学习法律当做我的目标,并把学习数学当做我的“后备”,而哈佛的这两个专业都是全美最好的。1979年的四月,一封拒信打破我的这个梦想。至于原因,我估计是因为我的SAT英语成绩太差了,只有550分(如果当时有新东方,可能就不是这个结局了)。

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身条件有不足,不能保证一定能上哪所大学,所以我一共申请了12所学校,这样,我觉得才能把主动掌握在自己手里。回想当时,我的老师们可能都快恨死我了,因为申请大学的材料中需要老师给学生写的推荐信,而对我,他们要一下子写那么多份(当时没有电脑,每封推荐信都需要老师亲手写成)。

最后,我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法律系和数学系也很有名。哥大给学生很大的发展空间,允许学生学习的课程范围很广。我在大一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学美术、历史、音乐、哲学等专业的课程,接触了很多东西,我觉得这是找到自己兴趣的机会。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哲学系的一个老教授说的话:“知道什么是make a difference吗?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中有你,一个世界中没有你,让两者的difference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

再来说说我的哥大法律梦。当时,我主要学的是“政治科学(political science)”,属于一种“法学博士预科(pre-law)”的专业。但是,上了几门“政治科学”的课后,我发现自己对此毫无兴趣,每天都打不起精神来上课,十分苦恼。其中一门课实在太枯燥,我基本上每堂课都在睡觉,惟一的选择只是在教室里睡还是在宿舍里睡。睡到学期过半后,我的平均成绩勉强够得一个 C,我赶在限期的前一天把这门课退掉,才避免了因为平均分不到3.0导致助学金被取消的灾难。

我向家人提起学习法律的苦闷时,他们都鼓励我转系。姐姐说:“你不是高中时就把大二的数学读完了,还得了全州数学冠军吗,怎么不转数学系?”但是,这又让我碰到了我的第二个苦恼。进入大学后,学校就安排我加入了一个 “数学天才班”,那里集中了哥大所有的数学尖子,一个班只有七个人。但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数学突然由“最好的”变成“最差的”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虽然是“全州冠军”,但是我所在的州是被称为“乡下”的田纳西州,而当我遇到了这些来自加州或纽约州的真正的“数学天才”,我不但技不如人,连问问题时都胆怯了,生怕我的同学们看出我这个“全州冠军”的真正水平并不怎么样。这么一来,我就越来越落后,到今天我对这门课还是“半懂不懂”(这又是一个“沉默不是金”的证明)。当我上完这门课后,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些“数学天才”都是因为“数学之美”而为它痴迷,但我却并非如此。一方面,我羡慕他们找到了最爱;另一方面,我遗憾地发现,自己既不是一个数学天才,也不会为了它的“美”而痴迷,因为我不希望我一生的意义就是为了理解数学之美。

就这样,我与我向往的哈佛、选择的法律、自豪的数学一一挥别。 因为懂计算机成了校园里的牛人

失去了哈佛、法律、数学,我的未来之路将往何方?幸好还有计算机。

其实,我在高中时就对计算机有很浓厚的兴趣。高中时我很幸运,学校就有一台古董的IBM机器,当时是1977年,计算机还需要靠打卡片的方式使用(就是先在一张一张的卡片上打洞,然后再把这一叠打了洞的卡片输入电脑)。有一个周末,我写了一个程序,让它去解一个复杂的数学方程式,然后把结果打印出来。因为机器运行速度非常慢,写完程序后我就回家了。周一回到学校,我突然被老师叫去骂了一通说:“你知不知道我们所有的纸都被你打印光了!”原来,这个数学方程式有无数的解,周五我走后程序一直在运行,也就一直源源不断地在打印结果。当时的打印纸都是每张连在一起的厚厚一叠,而这样一箱纸可能要花掉学校几十美金,结果被我一个程序全部打光了,老师当然很生气。

大一时,我很惊讶不用打卡片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而令我更惊讶的是这么好玩的东西也可以作为一个“专业”。于是我选修了一门计算机课程,得到了我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A+”。除了赢得老师、同学的赞扬,我还感觉到一种震撼:未来这种技术能够思考吗?能够让人类更有效率吗?计算机可能有一天会取代人脑吗?解决这样的问题才是一生的意义呀!

大一期末,我找到一份工作,是在计算机中心打工,他们会按时间付点钱给我作为酬劳,虽然不多,但也是一种鼓励。同学们有什么计算机方面问题都会来找我解决,而且当时“会计算机”在学校里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大家都觉得这个人太COOL了。甚至那时候我的ID都跟别人不一样:一般人的ID都是“院系名+ 姓名”,比如学计算机的就是“cs.kaifulee”,学政治的就是 “ps.kaifulee”,而我的是“cu.kaifulee”,cu代表哥伦比亚大学,哥伦比亚+李开复,和校长一样,多牛啊!

当然,我也做了很多无聊的事情,比如做程序去猜别人的密码。那个时候,大家还不知道密码是可以被破译的,当我“黑掉”别人的帐户以后,就用他的名义发一些恶作剧的信。有一次,我用一位男同学的账号在BBS上发了一个“单身女郎征友”的启事,害他莫明其妙地收了一堆情书。这位同学现在也在北京工作,估计他到今天还不知情,下次见到他我一定要记得告诉他,那个启事是我发的。

当时,哥大法律系在全美排名第三,而计算机系只是新设的一个专业,如果我选择计算机这个基础不是很厚重的专业,前途看起来并不很明朗。如果选择法律系,我的前途大概可以预测到:做法官、律师、参选议员等等。因为在我之前有很多范本,我可以照着规划。而选择计算机专业,我甚至连将来要做什么都想不出来,当时也没有软件工程师这种职业。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人生的意义”和“我的兴趣”(做一个不喜欢的工作多无聊、多沮丧啊!),并没有让这些现实就业的问题影响我。于是大二时,我从“政治科学”转到“计算机科学”。当时,一个物理系的同学开玩笑说:“任何一个学科要加‘科学’做后缀,就肯定不是真的科学。看看你,从一个‘假科学’跳到另一个‘假科学’,跳来跳去还是成不了科学家。”

每天两毛五,游戏打到9999

我还有一个一般人不知道的“专长”:打电子游戏在学校是NO.1——没人打得过我。

以前的电子游戏比现在简单多了。我常玩的一种游戏叫做Space Invader,屏幕下面有四个堡垒,可发射子弹,上方是很多妖怪,需要把他们一一击中。那个时候的游戏机很“笨”,妖怪不是很快地飞来飞去,只是在慢慢移动。这种游戏投币才可以玩,每次两毛五,而我没什么钱,一天两毛五对我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每天我只带两毛五去玩,上完课就去打一次或两次。

这么弱智的游戏,有挑战吗?有!机器中的分数设置只有四位数,最高分数是9999分,之后再得分就会自动回0。而且,每个妖精的分数不一样,有的是一分,有的是三分,有的是十分,所以当打到接近9999时,你就要小心计算了,因为如果错打了一个,超过了9999,就会回0,得重头开始了。为了保持我的记录每天都是最高分,我不会像其他人那样瞎打一通,而是一边打一边计算自己的分数,打到9999分就自杀,不玩了。这样,游戏就很有难度了。而且我刚开始不可能打得很好,需要一次次练习,这也是很大的“投资”。

最后,我每天两毛五的结果几乎都是9999,已经练到炉火纯青了。我每次都把名字的缩写KFL写上去,让后面来玩的人都会看到这个记录,知道谁是最高分,这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当时玩游戏的学生很多,甚至还要排队,我若去的话大家都会说:“看,高手KFL来了!”

我在高中时很守规矩,从不玩这种游戏,到了大学,一下子没有了家长的约束,比较自由,于是才开始玩游戏。回头想想。当时的我还是很幸运的,因为这些游戏不够精彩,没有让我真的沉迷下去,每天我只是花两毛五,放松20分钟。当时如果有什么“魔兽世界”、“CS”,说不定我就会沉迷网吧,毁了一生。

就这样,我打了一个学期的游戏,又是什么使我脱离了电子游戏的“魔掌”呢?是桥牌。我是在高中时跟朋友一起吃午餐的时候学会打桥牌的,进大学后,我参加了桥牌俱乐部,发现玩法不同了:大家都拿同一副牌,这样就可以比赛,看谁打得最好。那时,也许因为中国人的“排队心态”作祟,我特别喜欢参加桥牌比赛,目的就是想得第一。刚进大学的时候,我为了得第一就非常幼稚地找了一个老先生老太太聚集的“桥牌俱乐部”打,打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似乎该换一个地方了,不然除了常挨老太太白眼之外,牌技还越来越差。当时,许多地区都有桥牌比赛,于是我们就搭车到比较远的地方去比赛,还去常春藤学校比如耶鲁、哈佛去比赛,或去参加全美的比赛,这样以来我们得了不少奖牌、奖杯。我的一个桥牌搭档,后来参加了“百慕达杯”(类似于足球的世界杯的一个桥牌比赛),得了全世界第三名。他后来成为一名职业桥牌手,日子过得很舒服。我有时会跟人开玩笑地讲:“要是我当初一直打下去,或许在桥牌领域也能有所成就呢!”

也许,有人会觉得打桥牌和打电子游戏没什么差别,其实差别非常大:桥牌可以培养逻辑思维能力,也可以锻炼人际交往能力。不过,我在大一时过于沉迷桥牌,一星期打30小时,这么以来就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学业。

因为打电子游戏和桥牌,我大一时的成绩只有3.26。但是自从找到我的最爱——计算机之后,我突然感觉对学习有了相当浓厚的兴趣。每次老师发了编程的习题后,我晚上不睡觉也要把它做完(虽然老师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那时,我不再想拿桥牌第一,而更想做计算机第一。在这样的兴趣驱动下,我在大二、大三、大四时的成绩都是满分4.0,这样才补救了大一的贪玩,使我最后得以从计算机系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打工过程中发现别的世界

我读大学期间,靠家里资助差不多有两年时间,后来我就没跟家里要钱,靠自己打工挣钱完成了学业。我家在台湾虽然算是小康,但按美国的标准衡量,还是付不起大学学费。当时,学校会给这样家庭的学生提供打工机会,通常的做法是这样:学费的三分之一是学校“给”你的助学金,另外三分之一是学校“借给”你的贷款,还有三分之一需要自己打工挣(这种提高学费,但是人人读得起大学的模式挺好的,值得现阶段的中国大学学习)。

打工是大学生学习的良机。我比较幸运,有比较多的打工经历。

刚开始打工时,我什么也不会做,那就只能去做家教了。学校把我分配到黑人区去教一些墨西哥裔或黑人青少年,教书的地方在“哈林区”,是全美最危险的地区之一,离哥伦比亚大学很近。

当时我在读艺术历史,经常要去博物馆看一些画,看完画后就坐巴士去做家教。有一次,我一不留神就多坐了两站,到了哈林区中心,我当时还犹豫要不要多花一张车票坐回学校,后来却为了省点钱选择走回去,结果却犯了个很大的错误:我突然看到了完全不一样的另外一个世界——一排排流浪汉、吸毒的人、带武器的人……虽然身体上没有受到伤害,心中却很受震动,也有点害怕。从他们中间穿过时,虽然他们没对我做什么,但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安,不知道随时会发生什么事。那里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看到过一个东方面孔,见到我后就用他们杜撰的中国话冲我“哇哇”乱叫。我好不容易一步步走到教学中心,把最后一门课教完,就再也不想去了。

当时我刚好开始申请在计算机中心实习。在这里的兼职就有了很大改变,我可以得到很大权限,做很多事情。到了暑假,我也跟一些公司做一些计划,写点程序,最有意思的就是写了一个称钻石重量的程序。当时是1980年,我大一的暑假。

大学总共三个暑假,大一大二之间的那个暑假我在计算机中心打工,大二大三之间的那个暑假我做了两个工作,一个是在《做最好的自己》中讲的在法学院打工的故事,另外就是在高盛打工,而给我介绍工作的人是我打桥牌时认识的。桥牌比赛后,我们聊得比较投机,他们就说,既然你是学计算机的,为何不来这边试试?面试的时候很有趣,因为企业里有一些很敏感的信息,他们会用测谎机对面试者进行测试,我之前没有见识过测谎机,虽然自己没做过什么坏事,但还是有点紧张。

一开始,面试官问:“你有没有酗酒?”

“没有。”

“有没有吸毒?”

“没有。”

“有没有盗用过公款?”

“没有。”

“有没有赌博?”

“没有。”

“确定没有吗?为什么你的心跳忽然加速了?”

当时我正在想:桥牌算不算赌博?我确实有几次和同学玩桥牌时,下了小小的赌注。然后他继续追问:“你为什么心跳这么快?你一个礼拜输多少钱?一千?五百?” 我赶紧解释说:“只是打桥牌时和同学玩玩。”他又追问:“真的吗?请讲实话!”——很严厉的口气。我心中暗叹:真是太可惜了!难道我就因为打桥牌断送了这样一份很好的工作?没想到面试官最后却跟我说:“你的人品非常优秀,准备来上班吧!”原来,因为这个工作可以接触相当多的敏感数据(例如高盛即将推荐的那些股票),他们怕暑期工拿这些数据去发财,所以他们必须吓唬吓唬每个申请者,这样才能发现品行不好的应聘者。

高盛是个很好的企业,里面的员工都很优秀,在那里股票分析师们每天穿得西装笔挺跟客户见面。但他们都不太懂计算机,很多数据还需要手工计算。为了从繁重的计算工作里解放出来,他们希望我帮忙处理一些工作。那些按照他们的经验认为我需要做一整天才可以完成的工作,实际上利用计算机程序我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就做完了。利用其余的时间,我在那里学了不少投资、管理方面的知识。

除了打工,大学生社团活动对成长也很有帮助。我今天非常遗憾在大学的时候没有参加任何社团活动(除了桥牌社之外)。虽然我在读高中时,参加了很多社团,非常活跃,有很多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记录:学生会副主席、创业三次……经历非常丰富。但那时,这些事情我都是强迫自己去做的,只是为了在申请大学的时候履历表上多一行字。现在回头想想,我从中得到的最宝贵的东西是与人相处的能力,而不是大学申请表上的那行字。

一起做蛋糕、吃蛋糕的好朋友

到大学后,我突然发现自己“跟人打交道很有压力”。当时中国学生不多,也没有专门的华人圈子(当然,现在想想有了这样的圈子也未必好)。有时候,当我走进一个party,看到大家在那里聊天、喝酒、开玩笑,就这样发散式地交流,我总觉得走过去面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很难张嘴。所以去了几次新生party之后,我反问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子,连嘴都张不开了?我曾努力地想与人说话,但又担心没有人听我讲。而且每次大家都很分散,三三两两地在一起交流,我站在那里总觉得很无聊、很孤单,不知道怎样才能融入这么一个松散的交流中去。于是,我慢慢地就退出了,自我封闭起来,不再参加party,也不交朋友。当时,我能交到的朋友就是打桥牌、玩电子游戏时遇到的朋友,还有我的室友(关于这点,现在回头想想,当时真不该让自己退缩。后来当我读博时、工作时,慢慢发现社交能力还是很重要的,可惜上大学时没有好好锻炼,只好后来补上这堂课了)。

上大学时,我们一个宿舍4个人,每两人共用一间卧室。我跟我的室友关系很好,他出身于工人家庭,常跟我讲他的成长过程,我也会讲一些我的事情。我们一直是好朋友,直到现在他也常打电话给我。前一阵子,我在打官司的时候,他还专门打电话跟我说:“你需不需要一个人帮你做人格担保?”我虽然很感谢他,但我跟他说自己人格没有问题,不用他担保。他又说:“其实我也知道这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有一个朋友永远站在你身边。”

那时,我在计算机中心打工,我会帮他参谋作业该怎么做;而他在厨房打工,这样就可以给我带一些好吃的食物回来分享。有一次学校放春假,他说:“我们厨房剩下来25公斤奶油芝士(cream cheese),反正也要扔了,不如我们拿来做蛋糕怎么样?”我说:“好主意啊!”。我们俩的家庭都不是很富裕,为了省钱都没有回家度假,毕竟飞机票很贵。于是,我们就计划用这些芝士做20个蛋糕,这样就可以天天吃蛋糕,省出假期的饭钱了。

打定主意,我们两人开始忙活起来,但没过多久我就开始后悔这个决定了。因为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把原料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一搅就搅了四个多小时,胳膊都累酸了。更让我后悔的是,当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后,感觉总有消灭不完的蛋糕在等着你。吃到最后,我们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到蛋糕、提也不想提起“蛋糕”这几个字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的一天,他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我问他是什么,他说:“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粤菜馆,叫了六道菜为蛋糕发霉庆祝。

后来好几年我们都没有再吃奶酪蛋糕。但多年以后,每当见面,我们总是开玩笑说,一起去吃东西吧。吃什么?吃奶酪蛋糕啊!哈哈!

就这样,蛋糕会发霉,但源于蛋糕的友谊却是异乎寻常地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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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攀 来源: 优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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