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禁止军人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博客

安全
华建兵、特约记者李华敏报道:广州军区某工兵团大学生战士刘庆入伍前是个“军事发烧友”,入伍后,他那个名为“军魂”的博客在网上点击率依然居高不下,跟帖者甚众。新条令发布后,他及时删除了自己钟爱的博客。

[[14921]]

广州军区某部将新《内务条令》中关于使用国际互联网的“十条禁令”制成警示牌,置于军营网吧显眼处。 

◆新《内务条令》第二百零五条第七款规定: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

◆新《内务条令》***百三十五条规定: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

◆新《纪律条令》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国际互联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本报广州6月24日电 华建兵、特约记者李华敏报道:广州军区某工兵团大学生战士刘庆入伍前是个“军事发烧友”,入伍后,他那个名为“军魂”的博客在网上点击率依然居高不下,跟帖者甚众。新条令发布后,他及时删除了自己钟爱的博客。

今年初,该团建起了军营互联网吧。一天,有个名叫“爱兵器”的网友,问到刘庆某种装备的作战性能和战术特点,小刘多方查找资料仍不知其详,就问起了刚从军校学习归队的连长。连长说:“小刘,你利用网络学习军事知识是值得肯定的。但刚才我看了你的博客,很容易就能看出你的军人身份,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很可能以网友身份千方百计接近你、恭维你。我问你,你知道这个‘爱兵器’到底是什么人吗?”连长一席话,让刘庆的额头渗出了汗珠。

“新条令以法规的形式规范了军人使用互联网和利用互联网对外交往,明确规定军人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这就是说,无论是否以军人身份,只要是军人就不能在互联网上开博客。网络世界的复杂,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千万要当心网上的陷阱!”在全团军人学习新条令动员大会上,团政委万龙的话让台下官兵悚然自惕。会后,所有战士入伍前开设的博客都被自觉删除。

【编辑推荐】

  1. Google官方博客针对撤出中国的声明全文翻译
  2. 中欧论坛:互联网时代隐私保护广为担忧
责任编辑:许凤丽 来源: 解放军报
相关推荐

2009-05-04 17:43:23

互联网

2012-08-30 09:55:15

移动互联网公司赚钱

2017-08-19 17:10:40

2010-10-08 20:40:43

2015-04-17 14:19:21

2015-04-24 11:47:45

2020-01-02 08:29:14

互联网网约车海康威视

2015-06-24 15:35:54

2018-05-31 09:00:00

2010-09-07 11:42:58

2011-12-27 10:09:25

2014-01-15 14:35:35

云计算

2015-05-28 16:11:07

互联网+

2012-03-07 10:05:12

2018-08-01 13:55:43

2015-10-08 15:20:34

互联网物联网

2015-10-30 17:50:18

互联网金融

2018-08-15 09:02:59

产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

2015-09-22 09:17:33

互联网发展史

2018-09-11 12:24:41

点赞
收藏

51CTO技术栈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