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推出《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http://b2b.toocle.com/zt/wlcx/)专题推出不久,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多年实战的发传销斗士、国家反传销研究专家、了解某些企业内情的网友纷纷致电研究中心,希望能够为打击网络传销出一份力。
专题受到关注,说明达到了宣传效果。但是作为策划方,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却没有应有的兴奋,反而心情沉重。因为网络传销专题的热度跟中国目前网络传销的泛滥程度是成正比的。有了那许多的受害者,才有那么多人对此关注。
据了解,目前网络传销借用的名号主要有:网上购物”、“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等,目前,据工商查处、网友反馈与媒体曝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正调查获悉的涉嫌网络传销的企业组织有:飞鹰国际、百万买家、环北文化、来吧团购网、天美仕、梦园国际会所、香港美亚国际、E网商务、三盟创业公司、梦幻庄园、创想网络等等。
专业人士表示,网络传销虽然有其独特的传播优势,又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是只要充分了解它的实施方式,还是可以分辨出的。
区别合法直销与变相传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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