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人人都能成为比尔·盖茨。生活中助人为乐的机会无处不在,人人都可以当力所能及的活雷锋。但这样的好人好事,更多基于一种完善个人道德、体现自身价值的公民责任和没有思想束缚的自由选择。
世界上“最成功的企业家”之一与“最伟大的慈善家”之一———比尔·盖茨戴上这两顶桂冠,显然当之无愧。日前,盖茨夫妇和“股神”巴菲特倡议全美的亿万富翁宣誓,在有生之年或死后将一半家产捐给慈善机构。这被称为是“日落条款”。据估算,如果他们取得成功,将募得近6000亿美元,大大改变美国甚至世界的慈善事业,成为一股强劲的慈善风暴。
有网友将大洋彼岸的比尔·盖茨与雷锋相提并论,认为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的亿万富翁简直就是当今***的“活雷锋”嘛。这种评价当然有道理,即盖茨和雷锋身上都有一种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就此而言,“盖茨精神”与“雷锋精神”是一脉相承的,“盖茨精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和涵盖了“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时,但今天的社会恐怕不能止于提倡“雷锋精神”,比尔·盖茨也许恰恰提供了一个当今时代值得弘扬和效仿的精神标本。
什么是“盖茨精神”?“盖茨精神”其实就是“企业家精神”和“慈善家精神”的双重叠加。“企业家精神”最重要者,就是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企业家们的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源泉,同时企业家们又在市场经济中合法地追求利润***化,积累着财富。比尔·盖茨的亿万财富就是这么来的。而这样的财富积累又成为了他如今行善济世的基础,并使得慈善事业能够达到***的高度。
而“雷锋精神”却缺乏“企业家精神”的源泉以及财富积累的支撑。一方面,“雷锋精神”只是对助人为乐行为的概括与褒扬,并没有包含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的精神因子;另一方面,“雷锋精神”往往沦为对“穷人帮穷人”以及 “损己利人”行为的一种提倡,而且似乎越穷困的人助人为乐越能体现“雷锋精神”。比如,这几年报端就不断涌现八旬老人用捡破烂的钱资助数十名学子之类的新闻。
这种“雷锋精神”当然令人肃然起敬,但也令人伤怀。因为做好人好事的“雷锋”本人,也恰恰是需要帮助的人。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穷人的边际效用高,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分钱用,让他们去做慈善,一者能力有限,二者损害本人福利,社会总福利未必见得增加,即使增加也十分有限;而富人的边际效用低,一掷千金也许不过九牛一毛,他们帮穷人,一者能量大,二者也无损自身福利,却可以大大提高社会总福利。此乃“盖茨精神”之意义所在。
当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比尔·盖茨。也并不是说,不能当企业家,不能成为亿万富翁,就不能去做好人好事。生活中助人为乐的机会无处不在,人人都可以当力所能及的活雷锋。但这样的好人好事,更多基于一种完善个人道德、体现自身价值的公民责任和没有思想束缚的自由选择。
“雷锋精神”永远不死,但“盖茨精神”已然当立。从“雷锋精神”到“盖茨精神”,这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时代,与时俱进的精神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