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要求员工签字承诺不自杀
5月25日,一份《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在国内不少社区网站留传。信中要求员工承诺绝不以极端方式伤害自己和他人,如果员工发生自杀自残现象,员工及员工家属不得要求公司支付法律范围个的赔偿,并不能使用过激行为影响公司生产秩序。
就在今日上午,富士康深圳发言人刘坤证实,又一名该公司员工意外坠楼身亡。
11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正把富士康推向社会道德的审判台,愤怒之声不绝于耳,富士康要求员工以承诺的方式不自杀也许是富士康最无奈无力的一招。
***消息,每日经济新闻已经拿到这份文件原件,富士康要求员工签不自杀承诺书被证属实。
富士康跳楼事件回顾:
2010年5月25日,富士康观澜园区一名男性员工坠楼身亡,19岁
2010年5月21日,富士康龙华园区一名男性员工坠楼身亡,21岁。
2010年5月14日,龙华厂区福华宿舍安徽籍梁姓男员工跳楼,21岁。
2010年5月11日,龙华厂区女工祝晨明从9楼出租屋跳楼身亡,24岁。
2010年5月6日, 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
2010年4月7日, 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
2010年4月7日, 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
2010年4月6日, 观澜C8栋宿舍女工饶淑琴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2010年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 岁。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田玉从三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
2010年1月23日4时许,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警方调查,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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