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最高法院12日裁决,无线局域网设备的私人用户如果没有对其拥有的设备进行加密等安全设置,那么在第三方利用其无线局域网实施侵权行为引发官司时,设备拥有者有义务承担最高100欧元的诉讼费。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这项裁决的背景是,德国一个没有任何安全设防的私人无线局域网在其拥有者休假时被不知名者利用下载了一首歌,并在网上传播。结果唱片公司要求这名用户承担非法音乐下载造成的高额经济损失以及有关诉讼费。在案件一审和二审中,法官分别作出了无线局域网设备用户需要赔偿和不需要为第三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判决。
联邦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则选择了中间道路:无线局域网设备用户有责任对其设备进行安全设置,但没有责任承担他人利用其无线局域网进行非法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判处设备拥有者承担最高额度为100欧元的诉讼费。
有关专家指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对德国今后发生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对无线局域网用户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德国目前约2.5万宽带网用户中约半数以上使用了无线局域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