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将云计算称为“晕计算”的时候,在探究云计算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在追寻云计算除了像水电一样卖基础设施之外的商业创新是什么的时候,谈云计算标准是不是太早? IT 业内人士都不能说清楚的云计算,一个概念都还未达成一致的云计算,建立标准是否是海市蜃楼?在中国,情况是这样的,但在全球 IT 行业的角度看,则不是这样。如果接触云计算时间不长,可以读读我的系列文章。
中国人对标准的看法也是带有一些中国特色。很多人常常提到的一个说法是,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企业卖标准。意思就是掌控标准是企业***境界,可以用最少的投入获得***的利润,其实头脑里还是垄断和一劳永逸的思想。有些人以为我做一个标准让大家都来执行,或者利用公家强力让大家都来执行,那么我就可以坐地数钱了。所以,中国人叫“做”标准。这是什么呢?舍本逐末,本末倒置。在政府主导的部分市场或许能起作用,但在市场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市场,在全球市场,则行不通。没做过好的产品,哪来过硬的技术,没有过硬的技术和相当的技术经验积累,如何能提出一个可行的合理的标准?
有没有人发现一个矛盾?是的,一个合理的矛盾,但只是对中国。在中国,在云计算领域,确实没有好的产品,没有过硬的技术和相当的经验积累,所以想现在奢求做云计算标准,是不现实的。可是,在全球云计算产业链中,没有这个矛盾了。云计算概念之争早已平淡下来,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产品也出现了不少优秀的,云计算技术体系的各个方面也有了一些积累,市场和技术竞争的需要,到了提出标准的时候了。
由于云计算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技术,而是一场信息产业变革,设计广泛的产业链和众多的企业,所以其标准形成过程必将是漫长而艰难的。目前,各项标准也只是在酝酿和讨论阶段。
2009年,云计算社区、厂家、用户等推出了若干宣言性质的文档,有些正式发布,有些没有。这些宣言可以再中国开放云计算联盟 云计算百科网站 的云计算宣言合集中看到。
下面介绍其中 2009 年初云计算社区释放出了《开放 云计算宣言》 。由于当时云计算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公式,该宣言并未设计云计算的定义,而是提到了云计算的几个核心价值: 按需扩展; 精简数据中心;改善业务流程;初始成本最小化。
并且提出了云计算 应用的挑战和障碍,主要包括:安全;数据和应用的互操作;数据和应用可移植性 ;治理和管理 ;计量和监测。
《 开放 云计算宣言》的目的则是为建立开放云呐喊。所以宣言中提出了开放云的目标:选择;灵活性 ;速度和敏捷性 ;技能 。
为了达到开放云的目标,该宣言建议:
1. 云计算供应商必须通力合作,确保能通过公开合作和适当采用标准来解决采用云计算所面临的挑战(安全性、集成、可移植性、互操作性、治理 / 管理、度量 / 监控)。
2. 云计算供应商不得利用其市场地位把用户锁定在自己特定的平台内、限制用户选择云计算供应商。
3. 云计算供应商必须尽可能采用已有标准。 IT 业已经在现有标准和标准组织上进行了大量投资;没必要重复或重新制定已有标准。
4. 需要制定新标准时(或需要修改现有标准时),我们必须审慎、务实,以免制定过多的标准。我们必须要确保标准能促进创新,而不是抑制创新。
5. 社区围绕云计算所做出的任何努力都应该由用户的需求驱动,而不仅仅是云计算供应商的技术需求,而且这些结果都应该用真实的用户需求加以测试或验证。
6. 云计算标准组织、倡导者团体和社区都应该互相合作、互相协调,确保各项成果不会冲突或重叠。
《 开放 云计算宣言》的主要推动者 和 实施者是一些云计算热心人士 和鼓吹者 。这个宣言就如它的名字所表达的一样,只是一个宣言,它的内容都是一些关于云计算的概念和原则性的东西,所以它并不是形成了一个具有强制性的或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它只是表明这些公司对云计算很关注,基本上赞同这些概念和原则。它的作用,则是彰显了云计算的影响力。 但 《 开放 云计算宣言》 对开放云计算本身的影响力,则可以忽略。尽管现在有 300 多家厂商支持该宣言,但该宣言没有实质约束力,主要被厂商当成宣传手段。
另外几个宣言包括:开放云计算法则、 云计算宣言 、 云计算权利法案 。 云计算权利法案 则是从用户角度对云计算服务提出要求,其中包括:审计、计费、备份、数据、接口、法律、位置、安全、服务、标准。这些宣言虽然没有实际约束力,但各方制定标准时也会参考这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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