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Web 0.2到Web 2.0,Web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在Web 2.0***繁荣的今天,不仅仅是技术,在Web设计方面也产生了很多不同的观点,有的很快达成一致,有的则一直争议下去,文章讲述Web设计中的5大经典争议,这些争议从它们诞生的那天起,就被正反两方争得不亦乐乎。
争议之一:链接是否应该在新窗口打开
正方:
外部链接应该始终从新窗口打开,当你浏览一个站点的时候,点击了一个链接,却被带到另外一个站点,你在这个站点的会话也因此丢失,这实在令人恼怒。因此,站点内的链接可以在现有窗口打开,而站点外链接则应该在新窗口打开。
反方:
作为Web设计师,我们不该控制用户的行为,一个链接是否在新窗口打开,应该是用户自己的选择。剥夺用户的控制权,在用户的桌面上打开一堆窗口或标签,这才是真正让人恼怒的事。如果用户想打开新窗口,他们可以自己选择,而对非熟练用户,新窗口让他们丢失了“后退”按钮更让他们无所适从。
和事佬:
总体来讲,应该避免使用新窗口打开链接,但在某些场合,如打开购物车中的帮助链接,打开一个非html文件(如PDF文件),应该使用新窗口。为了提高易用性,***在需要打开新窗口的地方,用一个小图标提示一下。
争议之二:在链接中应该使用诸如“Clickhere”一类的笼统词汇吗?
正方:
事实证明,“Clickhere”比描述性的链接更容易获得点击,因此应该使用该词汇以获得更好的点击率。
反方:
“Clickhere”一类的链接损害Web的易用性,用户在点击之前,只能通过周围的上下文关系猜测这个链接是做什么的。Quality guidelines建议,任何链接文字都应该明确描述该链接的目的。
和事佬:
为了提高站点的易用性,可访问性和SEO性能,应该始终使用描述性链接。很有趣听到有人说“Clickhere”比描述性链接可以获得更多点击率,不知道那些点击进来的人是不是看两眼就离开了。
争议之三:使用该继续使用<b>和<i>两个标签?
正方:
如果你仅仅想把一个词设为粗体,而这个词并没有强调表示重要的意思,应该使用<b>标签,不该用<strong>标签,读屏软件对<b>和<i>标签有不同的发音,而HTML5规范中仍包含这两个标签。
反方:
这两个标签的作用是将文字设置为粗体或斜体,从语义角度看,任何装饰性的东西都应该使用CSS实现,如果要强调一个词语,应该使用<strong>或<em>标签。
和事佬:
<b>和<i>标签不应该用于修饰文字的式样,这些视觉的修饰应该交由CSS处理。如果要强调一个词汇或语句,应该使用<strong>或<em>标签。只有在那些没有别的标签可用的场合,才可以考虑<b>和<i>。
争议之四:站点Logo是否因出现在<h1>标签中?
正方:
Logo不应包围在标题标签中,标题标签应该包含这个页面的标题或描述性内容,这是SEO的***方式,否则,站点中的每个页的标题岂不是全变成公司名字了?
反方:
一个站点最明显的标志是它的Logo,而<h1>是一个页面最***的标题,将Logo包围其中很自然,这样,即使没有CSS人们也很容易该明白这个页面的结构。
和事佬:
标题标签的作用是描述内容的层级结构,如果一个站点有一个描述站点内容的标题,应该放在<h1>中,否则,第二级结构或描述性的对象,就是Logo。
争议之五:是否应该支持IE6?
正方:
IE6现在仍占有10%的市场份额(在国内更高-译者注),因此,网站毫无疑问应该支持IE6。世界上仍然有很多公司的系统仍需使用IE6访问,另外,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升级他们的浏览器。
反方:
IE6已经过时,不支持***的Web技术,它给在线用户带来安全隐患,也是众多Web开发设计师的噩梦,包括YouTube在内的大型站点已经停止支持IE6,你也不例外。
和事佬:
IE6毫无疑问在衰退,随着大公司对它的抛弃,它的死亡可能来得比预期还快,是否支持IE6要看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为IE6用户提供最基本的页面格式,而不必为它挣扎。
文章原文:Top 5 Web Design Debates That Cause the Most Riots
连接:http://line25.com/articles/top-5-web-design-debates-that-cause-the-most-ri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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