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宾州大学及柏克莱大学共同调查美国人对行为瞄准(behavioral targeting)广告的看法,显示有66%的美国人不想要在网络上被追踪,以及进一步所提供的目标式广告。
行为瞄准包含两个阶段,先追踪使用者的行为,再依此提供目标式广告。过去营销人员一直宣称行为瞄准能够提供使用者想要的广告及内容,而调查结果却相反。
该调查显示了美国人拥护自己的隐私权,即使是18~24岁的年轻受访者,都有55%拒绝目标式广告;就算营销人员在追踪他们的行为后,根据使用者喜好提供的是新闻或折扣,而非广告,也有5成以上的使用者拒绝;有69%认为法令应该让使用者有权了解网站对他们所知道的一切。
该报告指出,此一调查代表着,假使美国人现在可以投票表决行为瞄准,一定不会通过;此外,虽然美国人不想要被追踪,但并不代表他们拒绝客制化的广告、折扣或新闻。反之,证据显示人们想要控制他们所能接收的内容,美国人担心的是网站采用他们不了解或不喜欢的方式使用个人数据。
该报告并建议,如果营销人员想继续使用各种行为瞄准的形式与美国人互动,那么必须与立法者合作,公开相关程序,让使用者能够知道数据被搜集及使用的方式,而且可以掌控自己的数据。
现阶段不论是Google、Yahoo及微软都会追踪使用者的行为并提供目标式广告,过去曾有不少隐私团体抗议行为瞄准广告,例如九大隐私权团体曾要求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考虑采用反追踪名单以保护使用者的网络隐私,而美国商务委员会也在今年召开公听会以决定是否要针对目标式广告立法以保护使用者隐私,其中,微软及Google皆赞成立法打造统一的隐私权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