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消息,根据《华尔街日报》援引法院官员的消息报道,包括洪磊在内的番茄花园案四名被告于周二(9月1日)被转移到监狱正式开始服刑。据此推算,洪磊最晚将于两年半后出狱。
上周,洪磊等四名被告被苏州法院以侵犯版权罪名判处两年至三年半有期徒刑。其中,洪磊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同时罚款100万元。而洪磊于2008年8月15日被拘,到目前为止已经服刑一年,因此,他将继续服刑两年半,最晚或将在2012年2月15日刑满释放。
《华尔街日报》引述法院判决书报道称,法庭根据这款修改版的Windows软件能产生多少收入的预计,判洪磊、孙显忠、另外两人以及他们的公司共计人民币1100万元罚金。
根据判决,洪磊的律师毛勤勇辩称检方高估了番茄花园的下载量,同时从这项业务中获得的广告收入不应当被视为盗版软件销售收入。孙显忠的律师于国富在接受采访时说,孙显忠没有申请上诉。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