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曾在国内IT业界引起轩然大波的“番茄花园”案昨天有了结果,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4名主犯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番茄花园网站站长洪磊和幕后的策划运作主犯孙显忠分别被处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经营该网站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罚金相当于非法获利的3倍。
“番茄花园”关闭震动IT界
2004年5月,网名“累累”的苏州青年洪磊与另一网名为“大番茄”的网友一起制作番茄花园美化修改版WindowsXP操作系统,还运营了一个名为“番茄花园”的网站,向网友提供论坛、下载等服务,该网站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微软等多家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2006年,洪磊曾收到过美国微软公司的律师函,不过当时洪磊认为市面上有很多Windows的修改版本,因此并没有在意。
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代表美国微软、甲骨文等巨头利益的“商业软件联盟(BSA)”代表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作为2008年网络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案件。8月15日下午,洪磊在苏州的家中被4名便衣警察带走,一同被带走的还有洪磊的服务器和电脑。事后证实,带走洪磊的是苏州虎丘区公安分局的民警。随着洪磊被捕的消息被证实,番茄花园网站随即关闭,此事立即在网友和IT业界人士中引起轩然大波。
靠广告插件月入十余万
警方很快查明:“番茄花园”品牌真正的幕后经营者是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创始人孙显忠、市场总监张天平、技术人员郑国斌等相继被捕。据记者了解,番茄花园网站实现盈利,一是通过预装在番茄花园系统和美化包的广告插件,为广告主带去流量或注册用户;二是番茄花园网站的点击广告。洪磊被捕前曾向友人透露,网站收入主要靠插件,每月由此获利10余万元。
判决距其被捕刚好一年
今年6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始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8月20日,就在洪磊被捕刚好一年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4名相关被告人孙显忠、洪磊、张天平、梁焯勇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判决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微软回应“是一个警示”
昨天下午,记者向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办公室负责人了解案情,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审判决结果刚刚出来,没想到外界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法院本来准备等到判决结果生效后再正式对外公布消息的。他判断拿到判决书的被告律师和家属应该不会主动报料,估计是投诉方商业软件联盟和微软方面主动对外透露了判决结果。
记者注意到,昨天下午,微软方面通过媒体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微软方面表示,尽管近年来政府和执法机构不断开展针对软件盗版的打击行动,制售盗版光盘和通过网络传播盗版软件的行为仍十分猖獗。本案的判决对正在从事假冒或盗版活动的不法分子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同时也对那些依附网络盗版的寄生行为产生震慑作用,并将为规范网络推广行为提供有益的经验。
链接
番茄花园网站
番茄花园是一个软件下载网站,成立于2003年。番茄花园站长洪磊和他的团队通过修改微软的Windows XP系统之后,将其更名为番茄花园版本。这个版本取消了微软的正版验证程序,并对微软原版操作系统中一些不常用功能进行了关闭或卸载,加快了平台运行速度。由于番茄花园版有这些优点,并可以免费下载使用,得到了许多网友的青睐,有专家估计,使用人数有上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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