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排名”广告服务:该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事先注册一定量的关键词,比如“深圳律师”,当网民在百度上输入这一关键词进行搜索时,黄维领的信息就会优先出现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吸引网民点击,百度则按照点击量向他收费。
已经纷纷扰扰半年多的深圳律师状告百度竞争排名“注水”一案有了新进展。因为百度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深圳市中级法院近日对此作出终审裁定,此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状告百度的律师黄维领目前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到北京进行诉讼。他对此结果很感意外,他认为百度是在耍“拖字诀”。
该案缘起深圳律师黄维领怀疑百度公司“竞价排名”的点击量有“水分”,要求百度提供具体消费明细被拒后对其提起了诉讼。该案从去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已经历时半年。百度公司对该案的管辖权提起异议,认为应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而深圳福田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后,百度公司不服,又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近日深圳中院进行公开听证后,作出了以上裁定。
案件因由:
网络服务支出涨了一倍
黄维领是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为提升自己的知名度,2005年9月起他购买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
2005年到2006年,广告在线时间基本可维持在8个小时左右,每天黄维领能接到四五个咨询电话。但进入2007年,虽然点击率还维持在一定的量上,但广告在线时间大大减少,咨询电话也明显减少。
为了继续维持广告效果,2007年11月初,黄维领与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重新签订了服务合同。将增加到150~200元一天,但情况仍未改善。
原告看法:
怀疑百度“注水”骗钱
为了探个究竟,黄维领自己购买了一套点击监控软件,结果监控软件的数据与百度提供给他的消费报表中的数据明显不符,而且一些没有被设置的关键词却被点击。
2008年6月25日,黄维领要求对点击消费记录里存在的“恶意消费”现象给予书面答复。百度深圳分公司的服务人员打来电话称因为百度在他的账户里设置了“智能匹配”功能,所有包含“深圳”等字样的搜索结果里都会出现他的广告。在取消了“智能匹配”功能之后,点击率大有提升。
黄维领认为,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百度随意更改网络设置,人为提高了他的消费额度,是一种欺诈行为。黄维领在2008年8月5日向福田区法院递交起诉状,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他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公开其消费明细,就欺诈行为进行正式道歉,并赔偿他损失共4万元。
案件进展:
仅为该案管辖权就拖了半年
黄维领在2008年8月5日向深圳福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但百度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指出在其公示的格式合同已约定发生案件由北京法院管辖。因此,原定9月9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已被取消。
百度公司上诉称,百度的《竞价排名合同》由纸质的《百度竞价排名服务订单》和刊登于百度网站的《百度竞价排名合同》共同组成。双方已经约定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异议,由本合同履行地即服务器所在地:北京海淀区法院或根据级别管辖原则,由其上级法院管辖”。
黄维领认为,百度的网络通知函中“我已阅读并接受《百度用户服务合同》”这样的文字,是百度公司冒充用户的名义,强加在用户的后台里面,并非用户自己的意思表示,作为一个用户根本无法改变和删除这一文字。因此,他与百度公司并无任何关于法院管辖地的书面约定,完全可以在深圳起诉百度公司。
2008年12月,福田区法院作出裁定,认定百度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百度公司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进展:
移交北京海淀区法院处理
王纳9日从深圳市中院了解到,该院对此案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了公开听证,并对此作出终审裁定:此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该院认为,根据《百度用户服务合同》第11条规定,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即服务器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或根据级别管辖原则由其上级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遂依法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原告反应:
律师认为百度蓄意拖延
9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原告黄维领律师。黄维领再次“炮轰”百度,他认为百度在耍“拖”字诀。
按照黄维领的看法,在北京审理百度有两个好处。其一,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黄维领一人,很多客户都在等着黄维领一案结案,然后按照审理结果再和百度打官司,黄维领一案拖得越久,越能使后来者失去信心。
其二,如果把案件的管辖权定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的话,以后所有就这个问题要和百度打官司的人都要到北京去打,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也会使一部分人放弃自己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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